我的研究心得

北京ETC速通卡使用问题解答(1)


问:在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中,用户是否可以使用一张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同时支付多辆车的通行费

答:不可以

问:什么是凤凰速通卡(北京ETC别称)

答:凤凰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与凤凰速通信用卡绑定,以信用卡还款方式续费充值,具体方式询问北京农商银行客服40088-96198。

问:什么是储值卡

答:储值卡是速通卡(北京ETC别称)的一种,采用实名制,用户需在卡内预存通行费,其车辆在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直接从卡内扣除当次通行费。

问:一版电子标签怎么办理车辆信息变更业务

答:一版电子标签车辆信息发生变更时,用户须驾驶签约车辆和预变更车辆,携带预变更车辆的行驶证原件、与之对应的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前往客服网点。 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 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同时速通卡(北京ETC别称)须办理相应业务。

问:用户如何在工商银行ATM机为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充值

答:用户在工商银行智能终端充值的卡类型包括:速通记账卡、速通储值卡、货车专用卡和牡丹速通储值卡

问:速通电子标签出现交易失败时如何处理

答:用户可使用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以人工刷卡的方式通行。

问:已安装电子标签的速通卡(北京ETC别称)用户车辆可以哪些方式通过收费站

答:在设有ETC车道的收费站,用户可将速通卡(北京ETC别称)插入速通电子标签,以不停车方式通行ETC车道。在未设ETC车道的收费站,用户须将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从速通电子标签中取出,以停车刷卡方式通过。

问: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及电子标签升级后的标签质保期如何计算

答:质保期超过2年的标签,升级后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期未超过2年的标签,升级后在原质保期基础上延期3个月。

问:装有速通电子标签的车辆在通行收费车道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收费站区设有ETC车道,应确保速通卡(北京ETC别称)正确插入速通电子标签,不停车通过收费站;收费站区没有ETC车道,用户须将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从速通电子标签中取出,停车刷卡通过。 装有速通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过ETC车道时,车速不得超过现场限速标志规定的时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当发现ETC车道内停有车辆时,请在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之后等待。 刷卡通行与领取通行券通行不能混合使用。

问:电子标签怎么办理车辆信息变更业务(车辆所有人不变)

答: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发生变更的,用户须驾驶原车辆和预变更车辆,携带预变更车辆的行驶证原件、与之对应的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前往客服网点 个人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单位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同时速通卡(北京ETC别称)须办理相应的业务。

问:速通电子标签脱落或被拆卸,怎么办

答:速通电子标签脱落或被拆卸,将无法正常使用,用户须携带该车行驶本原件,驾驶车辆到客服营业厅重新安装、激活、检测。

问:用户如何查询记账卡的账户余额

答:可持卡到客服网点或通过010-87508050服务热线查询。手机客户下载APP“乐速通”也可查询余额。

问:开户人与车主不一致,升级后是否可以变更车辆信息

答:如办理过不一致升级的客户,需要变更车辆信息时,需要使开户人与车主一致,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双方代办委托书;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单位介绍信,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签署《速通电子标签/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使用协议》,同时速通卡(北京ETC别称)须办理相应的清户、申办业务。注意:银行联名速通卡(北京ETC别称)无法变更车辆所有人,需要以车辆所有人名义重新办理。

问:什么是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延期,如何办理

答:自2013年1月1日起,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与银行联名速通卡(北京ETC别称)1年内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客户持卡到客服网点,在充值或读取卡内信息过程中,将被系统自动延期10年。(1年以上无法做延期);手机客户下载“乐速通”APP,利用手机NFC功能或使用外接读卡器,也可以为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延期。

问: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不想再使用了,如何注销

答:用户须携带速通卡(北京ETC别称)、该卡完整预存通行费发票原件(大于等于账户内余额),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委托书(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客服网点办理清户手续。 客服网点受理注销清户31日后,通行费将退到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退通行费余额以卡片余额及31日内产生的账户回补、补录交易之和为准,如不能读取卡片信息,则以速通公司系统记录数据为准。办理清户须交回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如不能交回,须先行办理挂失手续。如用户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人为损坏,须先行办理更换手续。速通卡(北京ETC别称)与电子标签配套使用,需注销与之相对应的电子标签,之后无法再恢复启用。

问:用户可通过哪些方式了解速通科技的最新动态

答:用户可关注客服网站(www.bjetc.cn)、官方微信“速通卡(北京ETC别称)”或下载“乐速通”手机APP了解公司发布的最新通知、通告信息。

问:银行联名卡用户与速通公司自主用户办理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及电子标签升级业务有何不同

答:如客户在升级过程中,需要变更开户人使开户人与车主一致,银行联名卡用户需先到办理银行注销速通卡(北京ETC别称)。

问:使用速通电子标签通过ETC车道时,是否必须插入速通卡(北京ETC别称)

答:是。只有正确插入速通卡(北京ETC别称),速通电子标签才能正常使用,否则系统无法完成交易,车辆不能正常通过ETC车道。

问:速通客服网点地址都在哪里

答:速通客服网点地址

问:速通卡(北京ETC别称)内记载车牌号码与标签记载或车辆车牌号码不一致,是否可正常通行ETC、MTC车道吗

答: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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