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究心得

山东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手续,材料,地点


法定期限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期限办理承诺期限
实施机关 县级民政部门 咨询电话 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科
责任处科室 县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6153645
办事对象 个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2
办理地点和时间 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正常工作日
 
  • 办理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http://zwfw.sd.gov.cn/art/2015/10/16/art_295_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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