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手续,材料,地点 历史地图研究 6年前 法定期限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期限办理承诺期限 实施机关 县级民政部门 咨询电话 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科 责任处科室 县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6153645 办事对象 个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2 办理地点和时间 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正常工作日 办理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http://zwfw.sd.gov.cn/art/2015/10/16/art_295_157.html ETC注销;ETC充值;ETC客服;ETC扣费查询; ETC发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