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究心得

(一)    三、狱中保健




(一)    三、狱中保健


a)        
狱中保健被认为是全科医生(非专科医生)的一种枯燥甚至可笑的生活方式。那里几乎不存在儿童、生育或老年人的问题。病人们主要是些健康的年轻人。尽管有不少人抱怨治疗糟糕,甚至没有治疗,总有许多病人出于无聊来到诊疗室。因此,对于监狱很难吸引那些有着高超技术和服务热情的专业医生的现象也就不会令人感到惊讶了。


b)        
1991年的《沃尔夫报告》中,沃尔夫大法官和我对监狱健康护理所提甚少,部分原因在于我们觉得这种服务只是与19904月的骚动事件有少许联系;而且,当时政府效率部门尚未交出监狱医疗部门审查报告。但是,我们的确严正声明:囚犯和他们的家人必须相信,犯人们所受治疗是与他们正常生活时从国家健康部门得到的治疗不相上下的。一方面,这种治疗总是优于犯人在狱外所受的服务:在狱中就医比在一个高压社区的保健中心就医要快捷得多。我们真正要担心的是治疗的质量。


c)        
1992年,医疗的筹备发生了变化。当时监狱部门的总干事J.皮尔林称之为值得庆贺的变化。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我写道:


d)        
以健康护理部门代替医疗部门的做法使预防医学变得更加重要。它大大地扩展了整个部门的工作。健康护


e)        
理部门的主任保证与犯人协商以了解他们的要求。我们现在必须期待那些确实为我们所希望的来自新部门的有关饮食与用餐时间、厨房状况、活动时间以及锻炼体力脑力的必要性等方面的有用文告和建议。在布里克斯顿监狱,上千位在押犯一直没有健身馆(现在的健身馆在安全区之外),因此,这里的健康护理状况常常受到健康护理部职员的批评。


f)         
如果此态度的变化不只是一种漂亮话的话,我们就得再一次看看狱医在与监狱部门的关系上的立场。我们必须注意健康护理部门,即旧的监狱医疗部门,因为该部门有着远较其他部门多得多的高级官员,其比例同海军中上将与士兵的比例差不多,而内务部则更是深受其害。


g)        
作为一名独立的监狱检查官,我所履行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使监狱工作人员意识到他们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而有价值的角色,并向大众传递这样的观念:监狱及其工作人员是代表大众担负重责的。在其他与此有着同等重要性的领域中,却不需常常强调此点。尽管在英格兰,我们显得乐于降低一些有用工作者的地位,如社会工作者和教师,监狱部门却需要特殊支持。假如说监狱部门的确得不到社会的高度尊重,我相信这一努力也影响了那些在监狱里工作的专家,其间,当然包括狱医和医护人员。(我用专家一词,不是纯医学意义上的,而是指那种专职于监狱中却又不在一般监狱部门工作的人。)


h)        
监狱工作者可以经由多种途径从职员升至主管,但是个人所得经验与对此经验的认知仍来自监狱部门。与此相反,狱中的专业工作者通常在别处取得专业资格后才来到监狱部门。对教官、


i)          
医生及心理专家的培训是由教育、专业机构提供的,而这些显然是社会的一部分。只是到了后来,那些经验才在监狱内得以应用。


j)          
我认为专家与大部分职员间之所以关系紧张,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相关个体职业结构的不同。此外,监狱工作人员始终与囚犯在一起,而一些专家则是提供了服务之后便离开了监狱。如此便可以理解监狱工作人员所常有的观念――专家们是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k)        
19世纪早期,政府就试图通过一些构想,如建社区监狱、设监狱开放日、让犯人在社区内工作,从而使监狱部门融入更广泛的社会之中。正如我们已注意到的,《沃尔夫报告》指出囚犯所享受的医药治疗应与普通人在国家健康部门所享有的处于同一水平。报告明白地指出,监狱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水平往往达不到要求。


l)          
监狱医疗服务仍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不平等。一些机构竟还有从未动用过的房间及只工作半日的职员,而另一些则做着垂死挣扎,甚至只保证有所有就诊犯人的简单的医疗记录。健康顾问一项则有名无实。我们必须敦促对无期徒刑和长期服刑犯进行定期的内科、牙科检查,以及血压和排尿测试,作为登记程序的一部分。其中也包括同将负责该犯未来健康护理的医生进行一次私下会面。


m)      
几乎没有人不相信监狱医疗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沃尔夫报告》的评价反映了比几年前外部评论家和我自己的专业审查人员所表达的更细致的内容。从1939年起,许多报告都重点提及了与魔狱医疗服务有关的问题,其中包括1939年的《东哈伯特报告》(1964年的《哥怀特报告》、1975年的《巴特勒报告》以及1986年下腕社会服务部的报告。1990年,赫芬伯格工人党打算将监狱医更多地纳人皇家医学院的引导之下。与此同时,政府效率组织


n)        
也正在进行对监狱医疗的审查。最终,于1992年发表了由三所皇


o)        
家学院,即医学院、全科医学院和精神理学院所准备的报告。


p)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他们提议由国家健康部门提供监狱医疗服务,就像现在操作实习与教育服务那样。也有人建议将监狱医疗看作一种医疗专业,使其配有专职医生。我认为这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点,但不能完全解决监狱医疗在实际操作上的问题。因此,我宁可将这两者作为另一种选择的基础。


q)        
多年来,大量小型或可靠性较低的监狱机构是由国家健康部门提供医生来进行医疗服务的(通常是全科医生,每周提供几次)。


r)         
问题集中在那些需要医护人员进行全天工作的大型监狱。我相信对于已陷入困境的国家健康部门来说,如此复杂而封闭的机构几乎不具备任何吸引力。虽然许多医院都可以提供该项服务,但是其费用却令人望而却步。没有人提出监狱医疗可以像肿瘤学、心理学或矫形学那样作为一门医学专业,但是,它也需要公众健康知识及一般全科医生所不需的监狱管理方面的知识。就此而言,它的确是专业化的。犯人是身处特殊环境中的大众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所需的医疗服务是与精神病学、法医学有着特别关系的大众医疗服务。这些形成了监狱医疗长官们部分的额外职责。于是,医疗长官基本上扮演着一名全科医生的角色。他们对病人来说就是紧急状况下的第一避难港。最近发表的许多关于监狱医疗的报告都支持这一全科医生角色的观点。


s)        
我相信监狱里的犯人是值得在全科医生课题中进行专业研究的。一些特殊医疗问题是与监狱环境下疾病的出现和治疗有关的,对此进行系统研究是必要的。同样,对犯人的社会医学特性进行系统研究也是必要的。这将有助于加强监狱健康部门与社会医学部及卫生和社会事务部下属的公众健康部门的联系,从而促进在监狱医疗的社会方面的工作。同时,这也有助于使人们认识到监狱内的全科医生需要受到三所皇家学院的专业训练。而这种训练必须经过皇家学院的委派与审查。


t)         
三所皇家学院已经合作检查了监狱的医疗问题,这是一个广受欢迎的进步。我们应多多注意他们的推荐,从而找到最合适的途径来挑选准备在监狱中工作的医生。毫无疑问,在狱中进行全天工作的医生需要定期接受义务训练。训练不仅可以让那些与监狱医疗实践相关的知识紧跟时代并向纵深发展,还可以使狱医得以接触那些在其他医学领域工作的同事。这里有一个社会地位问题需要声明,狱医必须有能力取得与他们的同行相等的职业地位。


u)        
这对只在监狱工作部分时间并于同时从事全科医师业务的医学人士来说并不困难,而对完全从事监狱医疗工作的医师而言就比较困难。


v)        
通过这种办法,医生(以及其他可被提供类似情况的健康护理人员,如护士)可以保持他们的专业技术。要使专业兴盛就要保持这一接触,而监狱的封闭式工作在过去已快使专家们远离这一接触。监狱部门的主流还有待完善。这不仅在于通过我在此提出的有关医疗方面的建议改善专家服务,同时也在于将这种安排运用到监狱主要工作人员上。最重要的是,它可以为犯人们享受真正的健康护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w)      
目前的系统在遇上严重心理失常者时显得尤为不足。在最近一次由莫德斯莱医院的古恩教授所作的调查中,在押候审犯中这种失常事例多得惊人:专业检查发现一半以上的犯人患有精神失常,其中有5%的犯人精神错乱。许多严重心理失常的犯人被关押在两侧热闹的房间里,在那里情况就如报告中所写的那样,轻度精神失常者被根本忽视了


x)        
不论在狱内还是在狱外,社会健康的主要问题是由滥用毒品引起的。19947月,两名十分有经验的视察员―――名前高级宫员及一名精神病学顾问――访问了柴郡的斯塔尔女子监狱。那里的犯人与工作人员一致声称那些由探监者和回家探亲的犯人所带人的毒品在监狱里随处可得。几乎所有的犯人都使用大麻,相


y)        
当多的人吸食以海洛因为主的鸦片,约有一半人吸食可卡因或快克crack),少数人服用安非他命,偶而也有人服用迷幻药。他们了解到半数以上的犯人服食了苯二氮,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共用针头注射。视察员要求进行全面的医疗评估,可是监狱部门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在我做过的视察中,这是所见过的最糟的景象之一,然而还有许多监狱存在着严重而且失控的毒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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