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提供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办理指南、注意事项、办理机构等相关的服务。

 

 

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出售、收购、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或稳定;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长沙市潇湘中路61号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畜牧水产局办公楼310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31-85210711 监督电话 0731-84480053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规格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经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申请材料 3份 现场提交 原件 是 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模板示范文本 查看详情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证照 1份 现场提交 复印件 是 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物种的来源证明 证明材料 1份 现场提交 原件 是 查看详情 中介机构 查看详情
医药保健品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所生产药物及保健品中需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证明 证明材料 1份 现场提交 原件 是 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http://zwfw-new.hunan.gov.cn/hnvirtualhall/serviceguide/jsp/serviceguideck.jsp?approve_id=2764&type=xndtgr&dghy=&cscj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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