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森林资源流转审批 提供森林资源流转审批、办理指南、注意事项、办理机构等相关的服务。


事项名称 森林资源流转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湖南省林业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林权确定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使用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流转的森林资源可以依法流转。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的生态公益林流转,应当经批准公布的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不得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不能进行转让,只能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用于发展林下种养业或森林旅游业。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森林资源流转审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长沙市湘府东路一段1001号湖南省林业厅办公楼1003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31-85550643 监督电话 0731-85550838、85550753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规格 是否要电子材料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填报须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文件 证明材料 2份 现场提交 原件 否 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森林资源流转项目单位申请书和流转方案 其他 2份 现场提交 原件 是 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空白模板 查看详情
森林资源权属凭证 证照 2份 现场提交 原件 是 查看详情 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供 查看详情
村民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记录(签名) 其他 2份 现场提交 原件 否 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证明材料 2份 现场提交 原件 否 查看详情 申请人自备 查看详情
 
http://zwfw-new.hunan.gov.cn/hnvirtualhall/serviceguide/jsp/serviceguideck.jsp?approve_id=3030&type=xndtgr&dghy=&cscjwt=


ETC注销ETC充值ETC客服ETC扣费查询


ETC发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