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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入境驾驶许可办事指南
临时入境驾驶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
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2.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3.临时入境后需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或者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三、实施机关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中国道路上驾驶自带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应当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租赁单位所在的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五、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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