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只要在车窗上装有电子标签,并插入ETC专用卡,车辆在通过ETC专用车道时,利用电子标签与车道天线进行微波短程通讯,实现无需停车就能自动完成出入信息读写和缴费,通行费自动从ETC账户中扣取,并可享受通行费3%优惠。
OBU是记载车辆信息并通过车道专用设备进行微波通讯实现信息交换的车载设备。
- (签约、变更、撤约等全部业务)
对公客户只能在开户行办理,个人客户可以在重庆行任意网点办理。
- 绑定支付账户
ETC专用卡必须与电子标签配合使用,方能通行ETC专用车道时免停车,实现不停车缴纳通行费。客户车辆需与银行账户绑定,车辆应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将从ETC账户中自动扣除。
签约人持有的建设银行银行卡(信用卡主卡、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下面可以签约本人名下车辆,也可以签约其他个人或单位客户名下车辆;
1、单位客户原则上应以在我行开立的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账户)作为ETC扣款账户。 同时须承诺留存我行规定的最低存款余额,必须满足下列标准其中之一:
第一,9座(含9座)以下的客车800元/车、10座以上的客车1500元/车;
第二,结算账户余额不低于50万元。
| 客户类型 | 携带资料 |
| 个人客户 | 1.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建行信用卡主卡、借记卡或准贷记卡 (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2.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交通信息卡(此卡不是银行方发行的卡) |
| 单位客户 |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授权ETC委托办理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委托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5.车辆交通信息卡(此卡不是银行方发行的卡) |
1.委托办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ETC委托办理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到开户行签订三方协议,申请绑定支付账户。
3.填写申请表,签约ETC。
4.向客户发放OBU。
5.安装并激活OBU。
- 六、 使用规定
OBU必须与ETC专用卡配合使用。ETC专用卡应放在OBU内并从ETC专用车道通行。若进入人工车道(MTC),则需拔卡交收费员刷卡。
需按以下四种方式在重庆高速公路各收费站通行:
| 方式一:ETC车道入→ETC车道出 | 无需停车缴费 |
| 方式二:ETC车道入→人工收费车道出 | 出口时车辆通行于人工收费车道,司机将“通渝卡”从OBU中取出,交予收费员进行刷卡扣费操作。 |
| 方式三:人工收费车道入→ETC车道出 | 车辆进入人工收费车道站口时,司机需将ETC专用卡从OBU内取出交予收费员进行写卡操作(无需领取通行卡),出口时车辆通行于ETC车道,无需停车缴费。 |
| 方式四:人工收费车道入→人工收费车道出 | 车辆进入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司机需将ETC专用卡交予收费员进行写卡操作(无需领取通行卡),出口时车辆通行于人工收费车道,司机将ETC专用卡交予收费员进行刷卡扣费操作。 |
- 支付账户挂失
| 客户类型 | 挂失流程 |
| 个人客户 | 信用卡:可使用本人手机拨打建行客服电话400-820-0588办理信用卡挂失,在收到挂失补办的新卡后,尽快至任意银行网点办理绑定扣费账户变更手续,方能正常通行ETC车道。 借记卡:根据个人借记卡账户挂失流程办理。 |
| 单位客户 | 根据对公账户挂失流程办理。 |
目前ETC系统设计流程仅有签约、注销两种方式,变更方面系统暂时只支持绑定账户变更为本人名下其他信用卡功能,如果ETC客户需要变更车辆、车牌、绑定账户(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等情况,只能按照新车在银行签约并安装新的OBU,旧车拆除OBU并至银行注销签约的流程办理。
客户提供原申办客户的单位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带上obu和cpu在ETC发行服务网点办理OBU注销,45日方能在银行办理撤约。
当绑定信用卡账户出现扣费失败的情况,银行会发送短信通知客户,客户应立即存入相应资金到信用卡账户,保证银行补扣费成功,否则将被收取滞纳金(日息万分之五,不计复利)。
对老模式客户仍按老模式运行,2015年4月1日起新客户按新模式运行,具体如下:
| 老模式 | 新模式 |
| 信用卡无须保证金,而借记卡(或准贷记卡)签约ETC,须冻结卡上资金作为OBU和高速路通行费用的保证金。冻结资金标准分别为: | 按照重庆高速集团业务发展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重庆市ETC新签约客户仅能够办理储值模式,即先付费后通过。客户在签约时,需从绑定的银行账户(借记卡/信用卡/对公账 户)中扣收规定的金额至ETC记账账户中,消费时直接从 ETC记账账户内储值金额中扣除。客户可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柜台等渠道从其它卡转帐足够金额至该扣费的银行账户,扣收的标准为: |
| 发票打印:不停车收费车道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现场不打印票据。用户若需要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通行费票据和查询通行记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发票都在票根APP上打印 |
- 十、 服务问答
- 电子标签与ETC专用卡的使用范围?
答:现在ETC通渝卡可以在全国正常使用
- 高速公路公司可以申请成为电子不停车收费客户的办公地点?
答:(高速公路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地点进行调整,为避免客户到已不再提供的场地进行安装,请座席提醒客户安装前拨打OBU安装联系电话:12122转3号键,询问当前可提供服务地点。)
| 服务网点 名称 | 所在高速公路编号或地址 | 服务电话 |
| G65渝北营业厅 | 渝邻高速公路G65渝北收费站 | 67589738 |
| 北环营业厅 | 渝北区北环立交出口(进城方向)100米处,城投天邻风景小区东大门旁 | 88734369 |
| 四公里营业厅 | 南岸区四公里内环入口(原江南收费站) | 81982600 |
| 合川营业部 | 涪江二桥收费站 | 63170576 |
| G65巴南营业厅 | 渝湘高速公路G65巴南收费站 | 66428107 |
| 江津营业厅 | 小湾收费站 | 68693381 |
| 忠县营业厅 | 忠县收费站 | 54870477 |
| 涪陵营业厅 | 涪陵收费站 | 72100002 |
| 长寿湖营业厅 | 长寿湖收费站 | 40318079 |
| 万州营业厅 | 万州区天城收费站 | 58499280 |
| 奉节营业厅 | 奉节收费站 | 56789105 |
| 开州营业厅 | 开州收费站 | 52218010 |
| 永川营业厅 | 永川区旧车管所内 | 49660696 |
| 铜梁营业厅 | 铜梁收费站 | 45261588 |
| 黔江西营业厅 | 黔江区黔江西收费站 | 79852888 |
- 通行费是如何扣除的?
答:系统自动记录通行信息,通过ETC账户中扣取,如ETC账户中余额低于200元则银行卡自动发起代扣。
- 电子标签和ETC专用卡可以借给其它车辆使用吗?
答:不可以。电子标签和ETC专用卡与登记车辆绑定,专车专用。
- 电子标签可否自行拆卸修理?
答:电子标签内有防拆卸功能,如果自行拆卸将导致标签失效,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标签出现故障后,需要到重庆高速ETC发行服务网点进行检修。
- 电子标签不能正常使用如何处理?
答:通过ETC收费车道时,如电子标签不能正常使用,需转入人工车道(MTC)处理。
- 电子标签不慎脱落怎么办?
答:如果电子标签不慎脱落,需由重庆高速ETC发行服务处工作人员帮您重新安装并激活才能正常使用。
- 使用电子标签是否有通行费优惠?
答:是的,目前我市规定ETC客户可享受通行费优惠。
- 所有车辆都可以申请成为ETC客户吗?
答:不能,ETC客户仅限大、中、小型客车,(皮卡车)货车只能办理非现金支付卡。
- ETC专用卡是否只能在ETC车道上使用?
答:不是的,ETC专用卡在人工车道上也可以使用。当您持有ETC专用卡进入高速公路人工车道时无需领取收费站发放的通行卡;从人工车道离开时,将不停车收费通行卡交给收费员刷卡,仍可采用非现金付费。
- 异地行驶证是否可在本地办理?
答:市内外车辆都可以办理。
- 答:填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相关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标记有*号的信息应仔细核对准确,证件复印件应确保文字清晰可辨。
- ETC发行服务网点营业时间?
答:详见www.gs12122.com网站或重庆高速ETC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建设银行办理ETC签约的时间及网点?
答:2012年10月15日起正式开办,对公账户签约只能在开户机构办理,贷记卡客户可以在任意网点办理;
- 如何打印发票?
答:不停车收费车道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现场不打印票据。客户可在网点查询卡的扣款明细,客户若需要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通行费票据和查询通行记录,请用户下载票根APP或登录票根网www.txffp.com,绑定通渝卡即可快速开票。建行网点不提供打印发票和通行查询. 通过绑定ETC账户代扣缴的通行费用款项,视同客户的持卡消费。(不计积分).
- 能否一张卡绑定多车?
答:当一张卡绑定多车时,如果这张卡出现状态异常(如挂失、余额不足等情况)导致扣款失败后,所有该卡绑定车辆将进入高速公路黑名单,无法再使用ETC方式通行。为保证通行便利,建议一车对应一卡绑定扣款。同时如果该绑定账户需要变更为其他人账户,按照现有流程,其账户绑定的所有车辆均需拆除OBU后重新签约重新安装。为避免因情况变化带来的麻烦,建议一车对应一卡绑定扣款。
- 个人贷记卡账户可用信用额度或对公帐户余额小于当日需支付的通行费用,银行方如何操作?
答:当个人贷记卡账户可用信用额度或对公帐户余额小于当日需支付的通行费用,客户使用信用额度支付当日通行费用而由银行垫资的,对该类客户纳入黑名单管理;对于首次扣款失败的账户,系统将会在次日之后执行补扣处理,直至补扣归垫成功,一旦补扣成功将黑名单标志置为白名单,并在日终生成回执文件传回重庆高速。垫款的利息计算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计算,不计复利,扣款不成功当日短信通知客户还款,还款宽限期为五天,宽限期满开始进行计算,对每位垫款客户进行计息。
- 个人借记卡账户余额小于当日需支付的通行费用,银行方如何操作?
答:由银行对通行费垫资,并对该类客户纳入黑名单管理,借记卡产生的垫款暂不计收利息,系统生成垫款催收清单,由签约网点负责对客户进行催收,客户归还欠款,签约车辆进入白名单,24小时后可以通行ETC通道。超过180天仍未归还我行欠款的,我行有权对借记卡冻结的押金进行解冻,归还银行垫款。
- 向客户发送的ETC欠费短信平台号是多少?
答:电信:395533
移动:106573009****
联通:106557339****
- 向客户发送的ETC欠费短信详细内容(即短信模版)是什么?
答:您尾号XX帐户绑定的高速ETC费XX元扣款失败,请致电95533查询余额及状态,五日内补充余额或恢复帐户正常,逾期将收取滞纳金。
- ETC扣款是在客户过高速公路收费口时就实时从卡上扣除还是在当天指定时间点批量从每位客户的储蓄卡或信用卡上扣款?
答:每日日终根据高速发送到银行的扣费文件,定时批量从每位客户的储蓄卡或信用卡上扣款,由于高速送文件时间可能有时延迟,存在过一二天后才从客户帐户扣款情况,而扣款日客户并未上高速公路,遇此情况,请提示客户该情况。如客户仍有异议,可以访问重庆交通出行网进行相关查询,在(http://cx.cqjt.gov.cn/bmfw/highwaytoll.html)进行相关路段费率查询,然后再在 (http://cx.cqjt.gov.cn/bmfw/mainetc.html)上查询通行记录,查询后仍有异议时请咨询重庆市路桥管理处(电话:67528212)
- 如ETC扣款模式为在指定时间批量扣款,那么首次扣款准确时间点是何时?
答:由高速公路公司主动向我行发送批扣文件,时间定为每天下午4点,但不排除因高速公路公司系统等原因延时或前提向我行发送。客户应以实际扣款时间为准。
- 信用卡绑定ETC后如首次扣款不成功那么此后具体的补扣时间点是何时?是每日只补扣一次吗?
答:对于扣款失败的,我行在每日下午的16:00后,系统进行自动补扣。每日一次。
- 借记卡或准贷记卡绑定ETC后当发生卡内可用活期存款余额不足以扣收“通行费用”且银行垫款时,客户归还欠款的方式是以下A模式还是B模式或者AB均可?
A模式:需要客户主动至建行ETC业务签约网点归还欠款
B模式:只需把欠款存入卡内活期账户中等待建行补扣
(重庆行知识库中只提到“由签约网点负责对客户进行催收,客户归还欠款”)
答:AB两种方式都可以。A模式重庆建行可在任意网点归还欠款
- 如果第23问的答案是B模式则其补扣规则是否与信用卡绑定ETC时的补扣规则一样?
答:是的
- 如信用卡绑定ETC,若信用卡已过期,则是否影响ETC扣款?
答:会,需要客户将新卡激活后方可正常扣款。
- 如客户用金融IC卡(有效期10年)、准贷记卡(有效期5年)绑定ETC,若卡片已过期,则是否影响ETC扣款?
答:会,信用卡客户需要将新卡激活后方可正常扣款。
- 如客户用信用卡绑定ETC,若信用卡已通过400信用卡中心办理临时管制或正式挂失,则是否影响ETC扣款?
答:会,信用卡卡号变更后,客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新卡到网点变更ETC签约账户。
- 借记卡与准贷记卡绑定ETC后,当卡片处于口头挂失或书面挂失期间是否影响ETC扣款?
答:会
- 如客户用信用卡、准贷记卡或金融IC借记卡这些存在有效期的建行卡绑定ETC后,则当卡片到期换卡后(卡号不变时)新卡是否需要至网点重新签约ETC?
答:卡号不变的前提下,不需要到网点重新签约。但信用卡客户需要将新卡激活后方可正常扣款。
- 如客户过路费需支付200元,但其信用卡可用额度或借记卡与准贷记卡活期可用余额仅剩余100元,则建行在扣款时是采取以下A模式还是B模式:(根据知识库资料推断应为A模式,烦请再给予确认)
A模式:只扣100元且余下的100元由建行垫资同时向客户发送ETC欠费100元的提醒短信;
B模式:不从客户卡上扣款,过路费200元由建行全额垫资并向客户发送欠费200元的ETC欠费短信
答:B
- 客户对扣费有疑问,应该怎么办?
- 重庆高速公路什么时候ETC全国联网?
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重庆高速公路将于2015年7月底并入全国ETC联网系统并开始试运行。
- 我的车辆已办理ETC,全国ETC联网后可以直接在其他省市通行ETC车道吗?
答:目前持有重庆‘通渝卡’的ETC客户可以通行其他省市ETC车道。持有“重庆交通信息卡”的ETC用户不能通行其他省市ETC车道。需升级为“通渝卡”后才能通行其他省市ETC车道。
- 重庆ETC客户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国标ETC通行卡?
我市国标ETC通行卡办理、更换工作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客户可根据自己时间安排前往高速公路公司的网点免费换取国标ETC通行卡。2015年7月1日起办理ETC业务的客户将直接发放国标ETC通行卡。
- 我现在是ETC车辆,在7月1日领取了国标ETC通行卡后就可以通行其他省市ETC车道了吗?
答:不能。领取了国标ETC通行卡的车辆可以正常通行重庆市内ETC车道,还不能通行其他省市ETC车道,只有在重庆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了以后,才能通行其他已联网省市的ETC车道。其他未联网省市的ETC车道也不能通行,只有从人工车道通行。
- 如何领取ETC发票和查询通行记录?
答:不停车收费车道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现场不打印票据。客户若需要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通行费票据和查询通行记录,请用户下载票根APP或登录票根网www.txffp.com,绑定通渝卡即可快速开票。建行网点不提供打印发票和查询. 通过绑定信用卡账户代扣缴的通行费用款项,视同客户的持卡消费(不计积分).用户可登录www.gs12122.com网站或重庆高速ETC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答:需解约后重新办理。
- 更换交通信息卡或卖车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更换交通信息卡:需要到高速公司ETC服务网点进行信息变更。卖车注销:客户若需要卖车或换车,需在卖车或换车前到高速公司ETC服务网点办理注销业务。
- 所有车辆都可以申请成为ETC客户吗?
答:不能,大、中、小型载客车辆均可成为ETC客户,(皮卡车)货车只能办理非现金支付卡。
- ETC通行费优惠标准是多少?各家银行是否统一?
答:根据2012年10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决议要求,重庆市对ETC客户实行通行费3%的优惠。重庆ETC客户在重庆市内高速公路享受通行费97折优惠,各家银行均执行统一标准。
- 安装了ETC的车辆,是否只能通行ETC车道?
答:不是的,安装了ETC的车辆,尽量选择通行ETC专用车道;若收费站无ETC车道,请选择人工收费车道通行,通行人工收费通道时(无论入口或出口),请将ETC通行卡从OBU中取出,交给收费员刷卡,待收费员刷卡后,需取回通行卡。
- ETC全国联网对客车车型调整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ETC全国联网客车分类标准应符合交通部部颁标准。
重庆高速公路客车分类标准目前与交通部部颁标准不一致,主要为8-9座(重庆为1类,交通部为2类)、20-25座(重庆为2类,交通部为3类)、40-50座车辆(重庆为3类,交通部为4类)。按交通部要求,实施全国ETC联网必须统一客车分类标准。
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对比
| 类别 | 客车 | |
| 交通部标准 | 重庆现行标准 | |
| 第1类 | ≤7座 | ≤9座 |
| 第2类 | 8座~19座 | 10座~25座(含25) |
| 第3类 | 20座~39座 | 26座~50座 (含50) |
| 第4类 | ≥40座 | >50座 |
| 第5类 | 无 | 无 |
- 重庆客车分类标准调整政策是什么?
答:为平稳推进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6月1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有关事宜的请示》。明确了“2015年6月30日前上户的渝籍车辆,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2015年6月30日后上户的渝籍车辆,将按部颁统一标准确定的客车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 客车分类标准调整车型如何实现“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答:客车分类标准调整车型:是指2015年6月30日前上户的8-9座、20-25座、40-50座渝籍车辆。
享受“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条件:该部分客户需到ETC服务网点自愿选择办理ETC或非现金支付卡业务;未办理ETC或非现金支付卡业务的车辆,将按照部颁分类标准实行收费。选择办理ETC业务的客户,在“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基础上,还可享受通行费97折。
已是ETC的客户:能自动实现“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不需再到ETC服务网点建立非现金支付账户。但如需跨省通行全国联网ETC车道,需到ETC服务网点免费更换国标ETC通行卡。
新办ETC客户:只需绑定银行卡(单位客户需绑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即可免费办理,目前重庆建行境内申请OBU是直接免费。
办理非现金支付卡业务的客户:非现金支付卡业务办理方式由重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另行通知。
- 客车分类标准调整政策执行时间?
答:在重庆高速公路并入ETC全国联网系统时正式实施。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重庆高速公路将于2015年7月底并入全国ETC联网系统并开始试运行。
- 储值模式中ETC解约后账户内的冻结资金是立即解冻还是需等日终结算以后才会使用?(或另一表达:客户称已在ETC发行服务网点办理OBU注销成功,现到网点撤约,但被告之一个月后才成功,为什么?)
答:按交通部规定,解约须等一个月后全国道路通行费清算完毕后方可执行,到时客户资金才能解冻,客户才能真正撤约,目前执行标准是45天后才能成功。储值模式中冻结的资金在真正撤约成功后的当天,日终清算与高速公路同步成功数据后返回客户账户,如高速公路原因无法同步,则次日执行,以此类推。
客户在OBU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可拨打ETC客户服务电话12122转3号键进行咨询、投诉和建议,或拨打24小时统一服务热线电话12122、96096咨询、投诉和建议。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egc.com.cn
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
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