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天津市北方人才(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第一步:拿到准迁证后,请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原籍公安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到原籍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二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原件、存档人员证明信、一寸照片二张(颜色无要求),到河西区行政许可中心(河西区洞庭路20号)办理落户手续。
第一步:拿到准迁证后,请持“准子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原籍公安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到原籍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二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原件、一寸照片一张(颜色无要求),到河西区行政许可中心(河西区洞庭路20号)办理落户手续。备注:周六日上午半天办公/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落户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第一步:拿到准迁证后,请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原籍公安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到原籍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二步:请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落户地房产证原“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落户地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临无要求),到河西联、户口迁移证原件、一寸照片一张(
人口管理中心(河西区明珠大厦二楼)办理落户手续。备注: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2请人才本人按照短信提示本人选择邮寄或自取《北方人才商调函》,并在公安APP上选择相应选项。
2.1邮寄《北方人才商调函》窗口会将商调函邮寄到您在APP上填写的指定地址。
3人才本人拿到商调函后可以到本人现存档单位提取档案,并通过机要邮寄或自取方式将本人档案送至北方人才存档。
4人才存档后收到短信提示,请在天津公安APP上选择邮寄准签证,并在天津公安APP上填写邮寄地址,窗口工作人员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准签证邮寄到您指定地址。
5.人才拿到准签证后请于40天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换取户口迁移证。
6.人才换取产口迁移证后请将材料送回10号窗口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在线预约存档及档案相关服务办理日期及时间,落户人才可提前7天在线预约办理存档及档案相关服务。
3、请办理存档的落户人才关注“北方人才网”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中“海河英才”模块里的“网报存档信息”选项网报存档信息。
4、落户人才存档需本人携带密封档案、身份证以及离职手续(有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3层,凭身份证或电子存档预约凭单在预约日期、时间内办理存档手续,领取《存档证明》。(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的人员,请提前将离职手续放入档案,并在档案寄出的同时在线填报存档信息)。
注意事项:1、预约的落户人才必须以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在线预约,用非本人身份信息预约成功的电子存档预约凭单视为无效,无法办理存档手续。
2、预约的落户人才可提前7天在线预约电子存档预约凭单,请自主选择业务办理日期、时间,未预约成功的落户人才无法办理业务,请合理安排时间。
3、每日将于0:00发放最新一天(即第7天)的预约名额。4、同1名落户人才在1天内只能在线预约1次,再次预约需在上一次成功预约的办理日期的下一天。例如:2018年王先生于8月29日在线成功预约了9月4日上午办理存档手续,下一次需在9月5日0点可以开始在线预约9月5日以后的存档名额。
5、预的成功的落户人才必须在预约日期、时间内,本人至现场凭身份证(或手机登录预约系统成功预约的电子凭单)办理业务。电子预约凭单过期无效,请预约成功的落户人才准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