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许可


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许可、办理指南、注意事项、办理机构等相关的服务。

 

事项名称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1号)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新设鉴定所(站)严格落实“考培分离”、“鉴培分离”原则。本省范围内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原则上不得设置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行业、大中型企业需要新设鉴定所(站)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一定规模: 2.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规章制度和鉴定考评场地和设备:其中理论考试场地可容纳100人同时参加考试;每一职业的实际操作考核场地能满足30人同时参加技能考核,大型机械操作能满足5-10人同时参加技能考核。鉴定所(站)场地应集中建设,不得分散设置,不得临时租用办公、鉴定考评场地和设备或租用其它鉴定所(站)正在使用场地、设备。 3.鉴定所(站)应按规定独立设置,只承担各类技能鉴定考核工作,不得开展与其鉴定业务有关的各项培训工作。其主办单位要承担鉴定所(站)建设所需经费,并加大投入,完善条件,确保鉴定所(站)正常运行和发展。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一楼107室行政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31-84900041 监督电话 0731-84900097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http://zwfw-new.hunan.gov.cn/hnvirtualhall/serviceguide/jsp/serviceguideck.jsp?approve_id=3510&type=xndtgr&dghy=&cscj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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