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版
一、人力社保局材料(咨询电话:12333;市区:24538071;滨海新区:66898160)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网上预约凭证 网上预约后自动生成,直接打印,签字确认。 窗口提交 必备
2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同时网传实际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网上上传 申报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为同一单位时,只网传申报单位。
3 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 截图打印一份申请人申报前连续12个月的申报明细(以用人单位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实际月数为准),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2018年12月31日前的截图,用人单位登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旧版),选择“统计查询”项下的“查询申报明细”项目。截图样式详见样表一。2019年1月1日以后的截图,用人单位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新版),选择“查询统计”项下的“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窗口提交 当期申报5人及5人以上的申报单位必备
申请人材料 4 积分申请表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窗口提交 必备
5 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学历证书及对应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原件 网上上传
窗口核验原件 网上上传: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学历证书1页;与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学历证书对应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 2页(照片页与成绩页)。窗口核对原件,即时退回原件。
6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或考试资格审核表、登记表、呈报表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所在部门盖章)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只可选择一项提交。如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该原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或考试资格审核表、登记表、呈报表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窗口提交;如提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窗口核对原件,即时退回原件。 网上上传
窗口提交 网上上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1页 (照片页与专业名称页);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或考试资格审核表(登记表、呈报表)1页(照片页);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2页(照片页与成绩页)。
7 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获奖证书、荣誉称号原件相应的获奖表彰奖励的决定(通知)等文件的复印件 网上上传
窗口提交 网上上传: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件 1页;与获奖表彰证书、荣誉称号对应的文件 2页(文件号页和本人姓名页)。
8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社会保险部分)》–开发区附表 申请人2008年以前在开发区有缴费记录的,需到开发区社险中心开具社保认定表—开发区附表。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滨海金融街东区E4AB座,电话:66370790。 网上上传
9 配偶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部队出具的相关材料 用于婚姻情况配偶社会保险审核 窗口提交复印件
原件核验后退回
10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证书原件,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章。 窗口提交
二、公安局材料(咨询电话:市区:24538075;滨海新区:66897950)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签注期限内、信息登记真实、齐全 网上上传正反面 必备
2 居民身份证原件 网上上传正反面 必备
3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公安预审表》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 窗口提交 必备,预审时不需上传
4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落户地点信息审核 网上上传 自有住房且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必备,预审时上传所有信息页(不需上传户型图,规划图)
如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上传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
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需落户到所在单位集体户或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下设的人才市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需在公安机关登记报备)以免出现无法落户等情况。
5 集体户口簿首页 复印件盖章;落户集体户需人才专员或单位经办人陪同办理 网上上传 无房产和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的申请人落户单位、人才市场集体户需要提供;落户申请人本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不用准备此项。预审时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复印件
6 (1)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子女与申请人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 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 网上上传 子女随迁落户必备
预审时上传户口本所有信息页、《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原件、结婚证(随迁子女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原件)
(2)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上面信息准确无误无涂改无空项。
用于随迁子女信息审核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随迁子女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随迁子女信息审核
7 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积分专栏网站下载 窗口提交 必备(日期填写交件日期)
三、民政局材料(咨询电话:24538079;滨海新区:66898160)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首页需有登记员手写签字,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均需清晰完整
用于婚姻情况夫妻关系审核 网上上传
窗口提交复印件 夫妻双方在津就业必备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当地公安局相关材料
用于婚姻情况夫妻关系审核 网上上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窗口提交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四、国土房管局材料(请申请人仔细阅读说明及备注内容)以下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24538088)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第一种情形:持有“不动产权证”的天津市不动产权证》、《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等 (1)个人所有 不动产权证、身份证 “不动产权证”问题见备注2、备注4 网上上传
窗口提交 1申请人身份信息如有变更,需去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变更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
2“不动产权证”包括:《天津市不动产权证》、《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
3“不动产共有权证”包括:《天津市不动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等有效证件。
4“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信息不全或无土地信息,需提供由房产所在区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薄查询证明”
5未成年人无身份证可用户口簿替代身份证
6同一户籍可确定双方关系的,需提供户口簿;同一户籍无法确定双方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可去子女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户籍登记底档,将亲属关系页复印后,以复印件办理审核即可。
7契税: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原件破损、污迹、涂改无效;若契税丢失或有涂改污迹破损而无效,需由房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不动产权证,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档,将房管局留存的契税底档复印,并加盖档案查询章,或由房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不动产权证,到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查档,由税务部门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材料用于住房审核
(2)夫妻共有 <1>有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共有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不动产共有权证”问题见备注3
<2>无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契税 房产须为婚后财产,即结婚证取得时间在契税打印的合同成立时间之前,
“契税”问题见备注7
(3)与子女共有 不动产权证、不动产共有权证、双方身份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未成年人身份证”问题见备注5
“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问题见备注6
(4)与父母共有 不动产权证、不动产共有权证、双方身份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问题见备注6
申请人材料 第二种情形: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1)个人所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身份证 “契税”问题见备注7
(2)夫妻共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一栏记载双方姓名;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一栏记载一方姓名,结婚证取得时间在契税打印的合同成立时间之前,均可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契税”问题见备注7
(3)与子女共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双方身份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未成年人身份证”问题见备注5
“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问题见备注6
“契税”问题见备注7
(4)与父母共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双方身份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问题见备注6
“契税”问题见备注7
申请人材料 第三种情形:持有“房产买卖协议”,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1)个人所有 房产买卖协议、契税、身份证 “契税”问题见备注7
(2)夫妻共有 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房产买卖协议买受人一栏记载双方姓名;房产买卖协议买受人一栏记载一方姓名,结婚证取得时间在契税打印的合同成立时间之前,均可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契税”问题见备注7
(3)与子女共有 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双方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未成年人身份证”问题见备注5
“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问题见备注6
“契税”问题见备注7
(4)与父母共有 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双方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亲属关系相关证明” 问题见备注6
“契税”问题见备注7
五、教委材料(咨询电话:24538087)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网上上传
窗口提交 电子认证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天津市学历认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电话:23018724
六、卫生健康委材料(咨询电话:24538039)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市卫生健康委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即可。 网上上传 有子女的申请人必备
2 有收养子女情况的,需上传子女合法收养证明 市卫生健康委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即可。 有收养子女情况的必备
3
(1)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上传配偶的死亡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涉及丧偶后再婚的,均需上传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市卫生健康委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即可。
(1)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必备
(2)申请人及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涉及丧偶后再婚的,均需上传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七、市税务局材料(咨询电话:24538598)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申请人为任职、受雇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原件仅查验使用 网上上传
窗口核验原件
2 申请人为任职、受雇人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近三年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凭身份证就近至各区税务局进行打印。所属期限为:上半年第一期截止上年度12月,下半年第二期截止本年度6月。 窗口提交
八、公积金管理中心材料(咨询电话:24538604)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职工身份证原件 网上上传
窗口核验原件
2 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后移交至市内继续缴存的职工计算2015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窗口提交
3 缴存年度早于2004年的职工(不包括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的职工)计算2004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原开户建设银行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九、知识产权局材料(咨询电话:24538367)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居民身份证原件 网上上传
窗口核验原件
2 《办理天津市居住证专利积分申请表》 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积分专栏网站下载填写 窗口提交
十、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材料(咨询电话:022-24538846)
请人材料 序号 名称 说明 交件形式 备注
1 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办理积分入户的个人首先需要查询近一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查询各网点地址:
1、天津市分中心: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23号
电话:022-23209723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6:30
2、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电话:022-23209723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3、滨海新区中心支行:天津市开发区新城东路59号
电话:022-66239126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4、天津宝坻浦发村镇银行: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59号
电话:022-29995000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5、天津武清村镇银行:天津市武清区京津公路1857号
电话:022-29505001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6、中国银行天津杨村支行: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与翠通路交口新科花园2号楼底商
电话:022-59015215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7、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汉沽支行: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东风中路3号
电话:022-67982833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8、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33号
电话:022-65632798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9、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大港支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113号
电话:022-63285810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0、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大港支行: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东322号
电话:022-63329255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网上上传
窗口提交 必备(不提交本项将减30分)
11、中国(天津)自由贸易实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行政服务中心: 天津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
电话:022-65810000 办理时间:以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为准
12、工商银行天津河北昆纬路支行: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161号
电话:022-26286100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3、农业银行天津玫瑰湾支行:天津市河北区昆仑路与满江道交口溪水花园1-101、102
电话:022-86364212 86364262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4、建设银行天津和平大都会支行: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与华安大街交口,天汇尚苑1-1-103-203商铺
电话:022-23452110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5、中国银行红桥支行: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与怡华路交口,康华里底商
电话:022-27588873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6、平安银行天津红桥支行: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与复兴路交口先春园隆春里丁座底商104号
电话:022-87722335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7、交通银行河东本部十一经路河东支行:河东区十一经路三联大厦A座
电话:022-24306020 24219618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8、渤海银行长江道支行: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3号
电话:022-59908108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19、光大银行黑牛城道支行: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通达商城底商
电话:022-58531858 58531855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0、兴业银行河西支行:河西区绍兴道与永安道罗马花园底商永安道219号
电话:022-23285769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1、农商银行天津南开支行: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92号
电话:022-23697944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2、天津宁河村镇银行: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原赵家园村龙胤溪园72号楼22-27号门
电话:022-59658555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3、天津津南村镇银行:天津市津南区津沽大街景明花园三号楼底墒2号
电话:022-58080176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4、华明村镇银行张贵庄支行:东丽区栖霞道42-44号
电话:022-58666102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5、农业银行天津蓟县支行:蓟州区渔阳南路农行大厦南20米
电话:022-29181758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6、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创新大厦底商
电话:022-26889539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7、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天津市河西区滨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D座
电话:022-88377160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28、农行和平支行金耀支行:天津市南门外大街滨江金耀广场A座底商
电话:022-27347976 办理时间:以银行办公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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