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主体:各派出所
事项分类:个人申报
地址电话时间: 点击链接
事项性质:申报法定时限:2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5 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1、对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的,需经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申请人是否在该房屋实际居住。
2、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收费信息不收费审批
(办事)依据1、《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样表 2、《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 样表 3、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需要提供) 4、申请人书面申请
http://bsdt.henanga.gov.cn/MainPages/ShiXiangZhongXin/Details?caseguid=b363cdc9-8e88-456d-b049-e0560eea9517&CaseDetpName=&CaseDept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