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主体:各派出所事项分类: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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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性质:申报法定时限:2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5 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1、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收费信息不收费审批(办事)依据1、《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样表 2、《结婚证》; 3、申请人书面申请;
http://bsdt.henanga.gov.cn/MainPages/ShiXiangZhongXin/Details?caseguid=dfdc9ef1-ba2a-4a00-abbb-d187f33ec079&CaseDetpName=&CaseDept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