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
办理地点:饶平县黄冈镇黄冈大道龙眼城路段
办公电话:0768-780183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位置指引:饶平县黄冈镇黄冈大道龙眼城村对面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潮州市饶平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或到饶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同意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饶平县行政服务中心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饶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同意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饶平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