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杭州人才市场
主管部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个人 事项子类型 其他
咨询电话 0571-12345 监督投诉电话 0571-12345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服务内容 申请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办理时间、地点
办公地址: 杭州人才市场(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街道东新路155号)四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地图
联系电话: 0571-85167766 85167729 85105160 85128693 85167741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即办;
备注 1.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不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应由单位负责调档和管理,人才服务机构不予受理。2.申请人应及时将《调档函》送交原档案管理机构。原档案管理机构须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人事档案,严禁个人自带。3.预先未申请《调档函》,原档案管理机构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直接送达人事档案的,需补充提交申请材料。4.杭州人才市场需对送达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鉴别。缺少关键材料(用于核定存档人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可要求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正材料后予以接收,或可退回原管理机构补正材料。材料内容不属于人事档案内容或存在一人多档、重复建档、虚假材料等情况的,退回原管理机构。5.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人事档案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用人单位招用确需调档的,应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要求办理人事档案调转,具体请咨询档案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不申请《调档函》。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之一:
(一)在本市(不含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下同)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二)具有本市户口(不含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下同)的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三)具有本市户口,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四)未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五)具有本市户口的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我市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档案;
(七)具有本市户口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八)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九)申请研究生学历“先落户后就业”人员的档案。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杭州人才市场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2
.受理,杭州人才市场收到申请材料后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所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3.办结,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
合申请条件的,同意人事档案调入,即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4.送达,现场或网上送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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