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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 区域内迁移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完整版) |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
区域内迁移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二、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三、实施机关
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实施。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变更备案为即办件。
- 核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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