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受理审批签发办事指南


转载自:http://www.ga.yn.gov.cn/wsbs/bszn/index_8.html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受理审批签发办事指南

(完整版)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受理审批签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一次出入境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全部条款。

三、实施机关

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签发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

(1)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

(2)在大陆未持有效身份证明,经大陆或台湾相关部门确认具有台湾居民身份的;

请去官方查询:www.ga.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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