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联系电话,收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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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服务处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雁峰区公安分局衡阳市雁峰区二环南路6号0734-82669**
衡阳市公安局衡阳市蒸湘区蒸水大道28号  0734-82080**
 
 
珠晖区公安分局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2号 0734-31650**
蒸湘区公安分局衡阳市蒸湘区幸福路33号  0734-88895**
 
 
南岳区公安分局衡阳市南岳镇西街123号   0734-56821**
衡阳县公安局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府政务中心) 0734-68314**
 
 
常宁市公安局常宁泉峰办事处常宁大道茶箭村地段0734-72398**
祁东县公安局衡阳市祁东县洪桥镇文化路56号  0734-62886**
 
 
衡东县公安局衡东县洣水镇建材路洣水派出所1楼   0734-52257**
衡山县公安局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解放南路209号   0734-58230**-202
 
 
耒阳市公安局耒阳市金山路22号  0734-43580**
衡南县公安局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新塘南路256号  0734-85509**
石鼓公安分局衡阳市石鼓区演武坪66栋  0734—8190676;0734—8190697
 

转载自:湘警网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符合网上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政务网上申请模块提出申请。
(二)具有受理权的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三)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四)证件制作完毕后,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机关领取或者按照已办邮寄手续寄至指定地址。

 

办理时限
(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为7个工作日。
(三)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四)符合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五)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收费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80元;
往来港澳签注(一次有效)15元;
往来港澳签注(一年内多次有效)8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往来港澳签注(三年期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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