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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3月1日起,云南将全面开展省内居民异地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以及外省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工作,将受理户籍地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居民异地申领身份证业务。
目前,云南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设立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730个,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申请省内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业务,需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件;跨省办理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交验登记地为本县(市、区)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和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