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句践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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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世家”,在汉语通常的语境里,是指世代做官尤其是做大官的人家。《史记》以此作为一种文类的名称,自然指其中谱叙的,是历史上各重要诸侯大姓的家族史。但作为一种变通,司马迁也为历史地位处于本纪所载与列传所叙之间的人物,留下了合适的空间,所以《史记》世家部分,会有颇为异样的《孔子世家》和《陈涉世家》——前者叙写的主体,是儒家祖师爷孔圣人的言行,末附简短的孔子后代世系;后者描绘的,则是秦汉之交农民暴动的领袖人物陈胜及其同伙揭竿而起的曲折故事。

《史记》世家一体的这种并非单一的面貌,令后来的评论家十分困惑。对于《史记》体例不纯的批评,由此而生。到了班固撰《汉书》,世家一体因其存在难以归类的麻烦,而索性被取消。后代的正史里,因此也很难再见到家族史一类的分体了。

但《史记》的三十世家,却实在有一种不可取消的独特的意味在。中国传统的观念,向来以家族、族属为重;而早期的诸侯大姓,又直接联结着大小不等的邦国城池。正是靠了世家这一特殊的体裁,上下数千年间血缘与地缘的复杂勾连,与华夏民族的融合之路,才能依旧如此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越王句践世家》在《史记》的三十世家里位居十一,谱叙的主体,是后世延续到《史记》撰述的汉代,还是不入中原大姓眼目的东南蛮荒之族——越。从性质上说,本篇与《孔子世家》和《陈涉世家》相异,而应当被归入通行的诸侯大姓家族史一类。我们之所以选择《越王句践世家》,而不是似乎更为正宗的《晋世家》、《楚世家》等,作为《史记》世家类精读的篇目,是因为越国的历史,代表了中国早期文化发展的一种类型;越国的故地,在今日已成为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区域;而勾践复仇的故事,千百年来也已经生发出了无数深具韵味的文学想像。

[原文]

越王句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后二十馀世,至于允常。允常之时,与吴王阖庐战而相怨伐。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

[讲解]

在今天的浙江省绍兴市东郊,有一处著名的古迹——大禹陵,据说其中埋葬的,就是中国上古夏朝的开国帝王兼治水英雄大禹。大禹是否真的葬在大禹陵内,实在是个疑问。但大禹和古城绍兴有缘,倒是于史有据:因为绍兴旧称会稽,乃古越国都城的所在地;而古越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君王——勾践(“勾”古作“句”),他的先辈就是大禹的后裔。

《史记》称勾践的先人为“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且“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即封国在会稽,并看守大禹陵园,供奉祭祀,言下之意,是这位先人创建了古越国。按“夏后”据《史记·五帝本纪》乃大禹所属的国号,简称即“夏”;少康之名,又见于《史记·夏本纪》,是大禹的四世孙;“庶子”指非正室所生之子。这样算下来,这位创建了古越国的勾践先人,实为大禹的五世孙。至于他的名字,比《史记》稍晚的《吴越春秋》也有记录:

禹以下六世,而得帝少康。少康恐禹祭之绝祀,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

据此,其名为“无余”。而在贺循的《会稽记》里,则有“少康,其少子号曰於越,越国之称始此”的记载。两相比勘,“无余”、“於越”音近而文异,所以我们推测,当时实以开国君主的名字为国号,而省略的称呼,就是“越”。

越国先民的生活,尚处于蛮荒阶段。“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的说法,正好跟《庄子·逍遥游》里“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相互印证。按“文身”即纹身,这种在身体上涂绘或刺制花纹的习俗,至今仍为某些民族所保留,而在古越国当时,却完全是出于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因为越国地处水乡,个人唯有纹身,方能在水中躲避其他动物的袭击。“断发”之“断”,即“剪”的意思,因为中原民族当时通行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损的古训,所以头发是不加剪除的;越国则同样因为是水泽之国的缘故,通行剪发,所以宋国人购买(即所谓“资”)了“章甫”(殷代的冠,一种帽子)带到越国去,越国人完全没法用了。因为越国人这时还在“披草莱而邑”,也就是处于披开杂草开垦处女地,创建小城镇的初级阶段,礼制未具,自然戴不来什么花里胡哨的高帽子。

但越国传了二十几代,传到春秋时代允常执政的时候,大概是国力稍稍强大一点了,就跟邻居的吴国打起仗来。仗还没打出个结果,这允常就死了。王位传给了儿子勾践,就是本篇的主人公,这时已经明确地称为“越王”了。

1998年,经过两年的发掘,在位于绍兴兰亭镇的印山,发现了一座两千五百多年前的越国王陵。其墓坑由山顶岩石直接下凿而成,墓道通长100米,气势恢弘;墓中以长方形巨木架构的三角形剖面墓室,外裹厚达1米的木炭,纵长40米,形制极为独特。而墓室内留存的独木棺,长达6.1米,直径1.15米,更是举世罕见。考古学界经与文献记载对勘,推测该王陵很可能就是《越绝书》中记载的“木客大冢”,也就是勾践之父允常的陵墓【1】。如果这一推测不误,则说明勾践继位的时代,越国的实力的确已经今非昔比。

[原文]

元年,吴王阖庐闻允常死,乃兴师伐越。越王句践使死士挑战,三行,至吴陈,呼而自刭。吴师观之,越因袭击吴师,吴师败于檇李,射伤吴王阖庐。阖庐且死,告其子夫差曰:“必毋忘越。”

[讲解]

允常、勾践时代越国的头号劲敌,是与其北部接壤的吴国。

吴国的历史,《史记》另有《吴太伯世家》详为叙介。据司马迁的传录,吴国先祖吴太伯本是周太王的长子,因为发现太王想把王位传给小儿子季历的儿子昌,所以和二弟仲雍双双出逃,来到荆蛮之地,“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三弟季历及其儿子昌果然登基。吴太伯则自号“句吴”,成了被荆蛮土著接纳的南方老大。二弟仲雍随大哥流寓吴地,今日江苏常熟的风景胜地虞山上有仲雍墓,即因传说仲雍死后安葬于此。

吴国的强大,大约始于太伯以后十九世的寿梦称王时期。但吴国国内的动乱,也在寿梦时就埋下了祸根。《吴太伯世家》记寿梦有四子:诸樊、馀祭、馀昧、季札。寿梦觉得四子季札最贤,要把王位传给他。季札坚决推辞,寿梦只好让长子诸樊权且掌管国事。寿梦死后,诸樊还是要让位给季札,季札说啥也不肯。结果诸樊的吴王是做到了死,可临死遗命,让二弟馀祭接班,这意思,是兄弟相传,最后总能传到有才而谦让的四弟季札那里。不料,馀祭、馀昧兄弟相继接班又相继去世后,轮到季札了,他还是逃。吴国人没辙,只得把馀昧的儿子僚抬出来做吴王,世称王僚。

王僚即位了,有人不乐意了。这不乐意的人,就是寿梦长子诸樊的儿子公子光。公子光的意思,我爸爸兄弟四个,本来应该传位给我的小叔季札。小叔不干,我爸又是先立为王的,怎么说也应该轮到我啊。

但生米已做成熟饭,公子光也没辙。只好暗地里招贤纳士,准备杀掉王僚。在苦苦等待了十三年之后,他终于等到了一个绝佳时机:这年吴王僚派自己的两位公子攻打楚国,又让季札出使晋国观察诸侯的动静,结果攻楚的吴国部队被楚军断了后路。乘国内空虚,公子光在谋臣伍子胥介绍的勇士专诸的帮助下,设计将匕首藏在煮熟的鱼里,最后亲手杀死了王僚,坐上了吴王的宝座。

这厉害的公子光不是别人,就是在本篇中和允常、勾践两代越国君主大打出手的吴王阖庐。

据《吴太伯世家》,阖庐即位后,曾于五年、十年两度与越国交战,互有胜负。到勾践元年他听说允常死了,再度出兵攻打越国时,他已经在位十九年了。这场酷烈的战斗在越国属地檇李也就是今天的嘉兴展开。勾践应战的策略颇为奇特,他派出“死士”也就是敢死队先行挑战,挑战的方式则令人惊骇与恐惧:先后排成三行的敢死队成员,行进到吴军阵前,高呼口号,然后集体持剑自杀。当吴国的军人看着眼前这骇人的一幕,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时,紧跟而上的越军已经向他们发起了致命的攻击。吴军因之惨败,吴王阖庐也负伤而死。

有关此次战斗吴军遭败的实际地点,《吴太伯世家》云在“姑苏”,也就是今天的苏州附近,而本篇谓在檇李,二者不同。按《左传》鲁定公十四年有关于此战的详细记录,称:

越子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还,卒于陉,去檇李七里。

灵姑浮乃越大夫,他用戈击伤阖庐,虽只是伤及手指,却令阖庐在距檇李仅七华里之地,就一命呜呼,可见所持之戈不仅锋利,而且带有毒液也未可知。而阖庐卒于距檇李仅七华里之地的陉,可见当年吴军遭败的实际地点,只可能是檇李,而不会是姑苏【2】。

厉害的阖庐,就这样被同样厉害的勾践打死了。临终留给儿子夫差的,只有一句话:“一定不要忘了越国!”吴越两国,从此成为不共戴天的死敌。

[原文]

三年,句践闻吴王夫差日夜勒兵,且以报越,越欲先吴未发往伐之。范蠡谏曰:“不可。臣闻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越王曰:“吾已决之矣。”遂兴师。吴王闻之,悉发精兵击越,败之夫椒。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栖于会稽。吴王追而围之。

[讲解]

转眼三年过去了,传到越王勾践耳朵里的,总是敌方吴国的君王夫差日夜练兵,企图向越国报仇的消息。这里形容吴王治兵而云“勒”,意思是夫差这回是真的下了狠心,所以会像拉紧马缰那样强迫军队进行战斗演练。勾践则有点耐不住了,想趁吴国尚未发兵,他越国先发制人,主动出击攻打吴国。

范蠡——一位在本篇里将频繁出场的越国大臣——出面劝阻勾践放弃攻吴的计划。范蠡的谏辞毫无新意,也很不具体,勾践自然不为所动,照例出兵攻吴。但范蠡谏辞所呈现的春秋战国时代兵法流播的广泛,却颇可玩味,值得一说。

“臣闻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意思是:我听说兵器是不吉利的东西,打仗是违背道德的事情,争来夺去是所有事情里面最低档的。“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则是说:搞背离道德的阴谋诡计,喜欢用不吉利的东西,干最低档的事情,那都是上天禁止的,要那样做的人不会有好结果。

按与范蠡所说“兵者凶器”等语颇为相似的话,在西汉刘向的《说苑》里,又出自屈宜臼之口,其劝说的对象,则为大名鼎鼎的春秋时期将领吴起【3】。而在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兵书《尉缭子》的《武议》篇里,也有“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的文句。这类带有普遍效用的兵家格言,在各不同国家、不同身份人士的口中笔下被极其熟练地应用,实际上正好从一个侧面,显示了那个战争频仍的时代,谈兵论战之文跨国界流行的热烈程度。

由勾践发动的这场战争,由于对手吴王夫差练兵已久,最终以越军败北而告终;战败的地点,这回是在吴国境内的椒山,地当今日苏州附近的太湖中。勾践只带出仅五千人的残馀军队逃归会稽山——所谓“保栖”,是退守的意思;而着一个“栖”字,谓勾践的退守会稽山,就像鸟儿只能栖息在树枝上,下来不得,真是神来之笔,因为吴王夫差已经追到会稽,把这山团团围住了。

[原文]

越王谓范蠡曰:“以不听子故至于此,为之奈何?”蠡对曰:“持满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以地。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句践曰:“诺。”乃令大夫种行成于吴,膝行顿首曰:“君王亡臣句践使陪臣种敢告下执事:句践请为臣,妻为妾。”吴王将许之。子胥言于吴王曰:“天以越赐吴,勿许也。”种还,以报句践。句践欲杀妻子,燔宝器,触战以死。种止句践曰:“夫吴太宰嚭贪,可诱以利,请间行言之。”于是句践以美女宝器令种间献吴太宰嚭。嚭受,乃见大夫种于吴王。种顿首言曰:“愿大王赦句践之罪,尽入其宝器。不幸不赦,句践将尽杀其妻子,燔其宝器,悉五千人触战,必有当也。”嚭因说吴王曰:“越以服为臣,若将赦之,此国之利也。”吴王将许之。子胥进谏曰:“今不灭越,后必悔之。句践贤君,种、蠡良臣,若反国,将为乱。”吴王弗听,卒赦越,罢兵而归。

[讲解]

勾践为他的鲁莽之举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只好向当初劝阻他放弃攻吴计划的范蠡忏悔:“因为不听你的话,所以弄到这般地步,这下怎么办呢?”

范蠡这时给勾践出了一计;当然,出计之前,忘不了再说教一回:“持满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以地。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这话的前半部分,大约是由《管子·形势》篇里“持满者与天,安危者与人”句增改而成的。《管子》这句里的“安危”,是个动宾结构词组,所以和《史记》的“定倾”同义;“与”是赞同的意思;“与天”、“与人”则是倒装结构。所以范蠡这话的意思,是能够效法天道、像端一碗满水而不溢出那样处世的,天也赞同他;能够平定人间危难的,人也赞同他;能够节俭大地万事万物的,地也赞同他【4】。但范蠡的真正计谋,则是要求勾践:把低声下气的好话(即所谓“卑辞”)和丰厚的礼品送给吴王,如果吴王还是不答应,那就把你自己也送上,和他做交易,就是“市”。

勾践批准了范蠡的计划,并派大夫种出使到吴国去讲和——“行成于吴”的“成”,是“平”的意思,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求和”。

大夫种何许人也?据《吴越春秋》,此人姓文,名种,字子禽,原来也是楚国的官吏。传说有一回他到一个叫三户地方巡视,忽然听到有人装狗蹲着向他狂叫。他的下属觉得这可能会很让他丢面子,就赶紧拿衣服把那装狗叫的家伙遮起来。没想到文种却说:“别遮了。我听说狗要面对叫唤的,一定是人。现在我到这里,就觉得有圣人之气,所以赶着来找寻。再说人装狗叫,那是说我是人啊。”说着就下车朝那装狗叫的行礼。那装狗叫的,则不是别人,就是范蠡。

按记载,当时文种这般大度,范蠡还是没给他面子,竟不还礼。但文种的大度,却在勾践卑辞厚礼求和于吴国时,派上了大用场。

双膝跪着向前爬行,然后磕头,说“君王亡臣勾践使陪臣种敢告下执事”,这真是无以复加的“卑辞”了:“君王”是指吴王;“亡臣”本是指逃亡的臣子,这里文种为了让吴王开心,就把自己的国君勾践算做吴王的开小差的部下了;“陪臣种”自然是文种自称,而“下执事”则是指吴王手下的办事人员。所以这开场白说的是:“吴王您的逃亡臣子勾践,派我这个陪伴小臣文种,斗胆报告吴王您手下的办事人员。”已经面对吴王说话了,为什么还要说自己是向吴王手下的办事人员报告呢?这也算是中国传统的一种谦辞,就像旧式的写给前辈或同辈的信,开头称呼常是“某某先生左右”,信中又尊称对方为“足下”一样。

这开场白颇长,几乎超过了下面正文“勾践请为臣,妻为妾”的一倍,无疑是为了表示绝对的谦卑。文种的努力眼看就要成功,却不料碰到个伍子胥出来提醒吴王:“现在是上天把越国赐给吴国。别答应他们啊!”文种只好无功而返。

接到这消息的勾践受不了了,他打算以最极端的方式来应对吴国:杀死自己的妻子儿女,焚烧宝物尊器,然后与吴国决斗,战死沙场。

这回是文种出面劝阻勾践,并给头脑发热的国君出了另一计:“那吴国的太宰伯噽十分贪婪,可以用利欲去引诱他。我请求微服出行去说服他。”文种刚从吴国回来,自然熟悉敌方内情,勾践以此准备了美女、宝器,让文种带着,趁机会奉献给那贪心的太宰噽。

太宰噽果然收下了礼物,并果然让文种再次见到了吴王;他还在文种慷慨陈辞后,帮着说了几句关键性的话(文种陈辞末句“必有当也”的“当”,是对等的意思;太宰噽帮腔的首句“越以服为臣”的“以”,通“已”),结果使吴王不再理会伍子胥的强谏,而撤了围困越国的部队,返回吴国。

有关这次成功解围的前因后果,《吴越春秋》所载与《史记》不尽相同,且其较《史记》详尽处,颇为后来文学家所采用,故不妨录出,略加讨论。按《吴越春秋》卷九“勾践阴谋外传”云:

十二年,越王谓大夫种曰:“孤闻吴王淫而好色,惑乱沉湎,不领政事。因此而谋,可乎?”种曰:“可破。夫吴王淫而好色,宰嚭佞以曳心。往献美女,其必受之。惟王选择美女二人而进之。”越王曰:“善。”

乃使相工索国中,得苧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饰以罗縠,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学服,而献于吴。

乃使相国范蠡献曰:“越王勾践窃有二遗女,越国洿下困迫,不敢稽留。谨使臣蠡献之大王,不以鄙陋寝容,愿纳以供箕箒之用。”吴王大悦,曰:“越贡二女,乃勾践之尽忠于吴之证也。”子胥谏曰:“不可,王勿受也。臣闻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昔桀易汤而灭,纣易文王而亡。大王受之,后必有殃。臣闻越王朝书不倦,晦诵竟夜,且聚敢死之士数万,是人不死,必得其愿。越王服诚行仁,听谏进贤,是人不死,必成其名。臣闻越王夏被毛裘,冬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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绤,是人不死,必为对隙。臣闻:贤士,国之宝;美女,国之咎。夏亡以妹喜,殷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吴王不听,遂受其女。

除了描写更详细,这段记载与《史记》相比较有四处重要的不同:一是行贿的对象主要是吴王,而不是太宰噽;二是行贿的方式没有了宝器,只有美女;三是明确越国奉献的美女有两名,一位叫西施,一位叫郑旦;四是出使吴国的是范蠡,而非文种。这诸项不同,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史记》和《吴越春秋》本身就是按照不同来源的史料编纂相关史事的。

值得注意的是,西施的名字,最早就是出现在《吴越春秋》里的。这位传说是浙江诸暨出产的美女,在以后的中国通俗文学史上频繁亮相——《史记》本篇末写到范蠡离开越国成为发财的陶朱公,就被后来好事的文人拉郎配,在其中加进了个西施,让这当日的智慧大臣和低微民女,演起了一出古装生死恋【5】。

意味深长的是,当年一同献给吴国的另一位佳人郑旦,却很少有人再提起。

[原文]

句践之困会稽也,喟然叹曰:“吾终于此乎?”种曰:“汤系夏台,文王囚羑里,晋重耳奔翟,齐小白奔莒,其卒王霸。由是观之,何遽不为福乎?”

[讲解]

这是一段回溯性的插叙。说的是勾践尚“保栖”在会稽山的时候,对自己的前途颇为悲观,心胸宽阔的文种因此举了历史上四个先处逆境、终得称霸的例子,来宽慰他。文末“何遽不为福乎”一句中,“何遽”是“哪里一定”的意思,故这句话译成现代汉语,就是:“(现在咱们遭困在此,)哪里一定不是福呢?”

文种所举历史上四个先处逆境、终得称霸的例子,分别是“汤系夏台”、“文王囚羑里”、“晋重耳奔翟”和“齐小白奔莒”。前二者属于夏商周三代旧事,其中“汤系夏台”的“系”,是软禁的意思。其事不见于《史记·殷本纪》,而同书《夏本纪》载商汤伐夏桀,桀逃往一个叫鸣条的地方,最后死在野外,临死前曾对身边的人说:“吾悔不遂杀汤于夏台,使至此。”据此商汤确曾被桀囚禁。而“文王囚羑里”,是说周文王姬昌曾被商纣王幽禁在羑里一地,其经过在《殷本纪》里有明晰的记载,本书第一讲于此有详解,可参阅。

相比之下,文种所举四例中的后两例,属于春秋史事,在勾践当时要算是近代史,意义因此也尤其重大。

“晋重耳奔翟”事,见《史记·晋世家》,说的是晋献公时的宠妾骊姬,为使自己所生的儿子奚齐继承君位,而在献公跟前进挑拨离间,不仅逼得太子申生自杀,还把公子重耳逼得跳围墙逃跑——重耳逃跑时曾被追杀的宦官斩断了衣襟,差点丢了性命——只得投奔邻国翟国避难,这就是晋国历史上著名的“骊姬之难”。此后经过长达十九年的流亡,在秦穆公的帮助下,重耳终于回到晋国,当上晋文公,并一度成为春秋霸主。

“齐小白奔莒”事,则见于《史记·齐太公世家》,说的是齐襄公乱开杀戒,淫乱无比,两个弟弟公子纠、小白为了避祸,分别跑到鲁国和莒国。公子纠当时随从的老师兼谋臣是管仲、召忽;小白的师傅是鲍叔,又有卫国大夫高傒等人给他出主意,因为小白的母亲是卫国人。后来齐国发生内乱,襄公以及杀襄公自立为君的无知相继死去,纠和小白都有了继位的机会。公子纠被鲁国发兵护送前往齐国,他的老师管仲则被派到莒,领着另一支部队挡住了莒通往齐的道路,并发箭射中了同样计划返齐的小白的衣服带钩。小白将计就计,装死以麻痹管仲,而后躺在专载尸体的温车里急驰回国,六天后等公子纠大摇大摆回到齐国时,小白已在高傒的帮助下即位多时了。这小白不是别人,就是后来的春秋一霸齐桓公。

重耳和小白(也就是晋文公和齐桓公)人生道路的惊险曲折,以及他们最终称霸的辉煌,对于尚处在危难中的勾践,无疑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而如果这样的例子确实出自文种之口,说明春秋时代的越国,虽然相对于中原诸大国而言尚是未开化之地,但文化的交流,实已初显端倪。

[原文]

吴既赦越,越王句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曰:“女忘会稽之耻邪?”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弔死,与百姓同其劳。欲使范蠡治国政,蠡对曰:“兵甲之事,种不如蠡;填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于是举国政属大夫种,而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二岁而吴归蠡。

句践自会稽归七年,拊循其士民,欲用以报吴。大夫逢同谏曰:“国新流亡,今乃复殷给,缮饰备利,吴必惧,惧则难必至。且鸷鸟之击也,必匿其形。今夫吴兵加齐、晋,怨深于楚、越,名高天下,实害周室,德少而功多,必淫自矜。为越计,莫若结齐,亲楚,附晋,以厚吴。吴之志广,必轻战。是我连其权,三国伐之,越承其弊,可克也。”句践曰:“善。”

[讲解]

勾践总算是躲过了一劫,保住了性命与国家。但臣服于敌国的耻辱,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于是就有了“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的非常之举。

按“置胆于坐”的“坐”,通“座”;“胆”则当是动物的苦胆,据文意,这四个字的意思是在自己座位的上方放置了苦胆。接下来的,就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卧薪尝胆故事了。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这段文字,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其中只有“尝胆”,而没有“卧薪”。事实上不光是《史记·越王句践世家》里如此,《吴越春秋》、《越绝书》等相关史书里写到勾践,也都只有“尝胆”,而没有“卧薪”。

“卧薪尝胆”作为一个成语使用,大约始于宋代苏轼的《拟孙权答曹操书》,该文中有“仆受遣以来,卧薪尝胆”之语【6】。到了南宋,卧薪尝胆的说法,开始直接与勾践挂钩,而祝穆所编类书《古今事文类聚》里的有关记载,尤可注意。该书别集卷三十一《人事部》的“报仇”目下有《尝胆报仇》一条,所记即勾践故事。故事由三条材料组成:第一、二条皆注出处,分别源自《史记》和《吴越春秋》,其中有“尝胆”而无“卧薪”。第三条云:“(勾践)卧薪尝胆,以雪夫椒之耻。”其中“卧薪”与“尝胆”俱备,且事属勾践,但是条下无任何文字说明此语的出处。据此我们推想,祝穆所记,本无文献依据,而勾践卧薪之说,似出于两宋时期的民间口传。

司马迁笔下的勾践,虽未卧薪,而生活的艰苦,依然有目共睹,所谓“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即其证。“衣不重采”的“重”是重复的重,直译就是不穿两种颜色的衣服,意指勾践服饰非常简朴。而下面述说勾践谦逊,云其“折节下贤人”,其中“折节”一词,专指地位较高的人自我降低身份,因为“折”是弯曲的意思,“节”这里指个人名节;“下贤人”的“下”,是个动词,是把自己放在贤人之下的意思。

这一部分接着说到了勾践对非常时期国家领导人的人事安排。由于范蠡的谦让,内政由文种主管;因为据范蠡说,文种在“填抚国家,亲附百姓”方面比他更在行。这里“填抚”的“填”,读作zhèn,意思同“镇”,镇抚也就是安定。而范蠡本人,则和大夫柘稽一起去吴国“为质”也就是当人质,过了两年才被放回来。

按中国历史上因为国家之间纷争不断,一个相对弱小的国家,在不得已之时被迫派出一定级别的重要人物,赴对方国家充当人质,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杨联陞先生有《中国历史上的人质》一文,可参阅【7】。

这一部分还记载了七年后越国元气渐苏时,大夫逢同对急于报仇的勾践的劝谏。文中谓勾践“拊循其士民”,“拊循”乃安抚之意。“缮饰备利”,是指越国修整宫殿的装饰,准备坚兵利器。这两样在逢同看来都过于招摇,容易让吴国感到恐惧,而给越国带来灾难。逢同的计策,是越国一方面要自我隐蔽实力,另一方面“结齐,亲楚,附晋”而“连其权”(“权”就是“衡”,所以“连其权”就是连衡),来达到“厚吴”(让吴国感觉自己国力非常雄厚),从而使吴国“志广”(野心膨胀),最终“轻战”(轻易发动战争)的目的。

[原文]

居二年,吴王将伐齐。子胥谏曰:“未可。臣闻句践食不重味,与百姓同苦乐。此人不死,必为国患。吴有越,腹心之疾,齐与吴,疥癣也。愿王释齐,先越。”吴王弗听,遂伐齐,败之艾陵,虏齐高、国以归。让子胥。子胥曰:“王毋喜!”王怒,子胥欲自杀,王闻而止之。越大夫种曰:“臣观吴王政骄矣,请试尝之贷粟,以卜其事。”请贷,吴王欲与,子胥谏勿与,王遂与之,越乃私喜。子胥言曰:“王不听谏,后三年吴其墟乎!”太宰嚭闻之,乃数与子胥争越议,因谗子胥曰:“伍员貌忠而实忍人,其父兄不顾,安能顾王?王前欲伐齐,员强谏,已而有功,用是反怨王。王不备伍员,员必为乱。”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曰:“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曰:“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曰:“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入也!”于是吴任嚭政。

[讲解]

逢同给勾践出的计策,果然有效。两年后,吴王不听伍子胥的再度劝阻,根本不把被伍子胥称为吴国“腹心之疾”的越国放在眼里,执意讨伐齐国。而在伍子胥看来,“齐与吴,疥癣也”;这里的“与”,当作“于”,所以这话意思,是齐国对于吴国而言,实际不过像“疥癣”一类的皮肤病,根本没那么重要啊。

吴王这般“志广”而“轻战”,使越国君臣非常高兴。文种又给勾践出一计:“请试尝之贷粟,以卜其事。”意思是请让我试探着向吴国借粮食,用这方法来预测吴国的情况。言下之意,要是吴国肯借粮食,那说明它真的不戒备越国了。结果尽管有伍子胥的劝阻,吴王还是把粮食借给了越国。

顺便一提,越国此番向吴国借粮的动因,据刘向《说苑》的记载,是越国发生了饥荒,令勾践感到非常害怕;而并非如《史记》载,只是文种想出的借以预测吴国动向的计谋。从逻辑上看,似乎《说苑》的记载更可信。另外在《说苑》里,给勾践出向吴国借粮点子的,也不是文种,而是一个叫四水的谋臣——《史记评林》所引《说苑》,则径作范蠡——这四水(抑或范蠡)还有一番理由,曰:“夫饥,越之福也,而吴之祸也。夫吴国甚富而财有馀,其君好名而不思后患。若我卑辞重币以请糴于吴,吴必与我。与我则吴可取也。”【8】

我们大约已经发现,在有关越国的不同文献中,同样的计策,出计的谋臣却经常不是同一人。考虑到古越国的特殊性,其历史传存至汉代,恐怕主要还是故老的口述,所以我们有理由推测,当年在勾践身边的,其实是个谋士集体,该集体以范蠡、文种为代表,所以某一计策属于范蠡,抑或文种,其实都不过是该集体的一个符号而已。

越国计谋的成功,也就意味着吴国危险的日益临近。但吴王依然听信太宰噽的谗言,而最终令忠贞的谏臣伍子胥自杀。

伍子胥是用吴王所赐属镂剑自杀的。此剑乃吴国名剑,其名在《荀子·成相》篇里作“独鹿”,在扬雄《太玄赋》里称“属娄”,在《广雅·释器》里叫“属鹿”,在《吴越春秋》里谓“属庐”。名号异文而音似,说明当时仅有口头称呼,而实未在文字上定名。又吴王夫差所用剑,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在湖北襄阳、河南辉县等地古墓中屡有出土【9】,但其中是否有属镂剑,则尚待考证。

伍子胥临终前,对吴王夫差说了一段极其悲愤的话:“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这其中的“而”、“若”,都是“你”的意思。文末“一人固不能独立”句,可作两种理解,一是伍子胥自况:“一个人本来是不可以遗世独立的!”言下之意,自己过于超群,所以反遭摧折;一是伍子胥预言夫差的未来:“你一个人终究是无法自立的!”言下之意,当年你父亲和你都是靠我的帮助才登基的,现在你杀了我,你也会完蛋的。两相比较,似乎第一种理解更合乎伍子胥的个性及其当时心境。

[原文]

居三年,句践召范蠡曰:“吴已杀子胥,导谀者众,可乎?”对曰:“未可。”

至明年春,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吴国精兵从王,惟独老弱与太子留守。句践复问范蠡,蠡曰:“可矣。”乃发习流二千人,教士四万人,君子六千人,诸御千人,伐吴。吴师败,遂杀吴太子。吴告急于王,王方会诸侯于黄池,惧天下闻之,乃秘之。吴王已盟黄池,乃使人厚礼以请成越。越自度亦未能灭吴,乃与吴平。

[讲解]

伍子胥被害后的第四年,越国终于等到一个时机,展开了它的复仇之战。

这一年的春天,吴王北上与诸侯各国在黄池聚会,吴国的精锐部队都随夫差而行,只有吴太子友和一帮老弱者留守国内。勾践在范蠡的辅佐下,发兵攻击吴国,不仅打败了留守的吴军,还把吴太子友也杀了。消息传到尚在黄池的夫差那里,考虑到国际影响,他把此事瞒了起来。等聚会盟誓结束了,他才派使者带着重礼向越国求和。越国则考虑以自己当时的实力,还无法灭掉吴国,就与吴国讲和了。

越国此次进攻吴国,《史记》载其“发习流二千人,教士四万人,君子六千人,诸御千人”。习流、教士、君子、诸御,当是四类不同的军事人员。其中教士指训练有素的士兵,君子指越王所养的亲信武士,诸御指诸位在军队行使管理职权的军官,向无异议。而“习流”所指为何,则各家之说颇有差距。

《史记索隐》据《尚书·虞书》“流宥五刑”语,而谓“习流二千人”是:“流放之罪人,使之习战,任为卒伍,故有二千人。”《史记正义》则云“谓先惯习流利战阵死者二千人”。《正义》将“发习流二千人”理解为第一批很会打仗的军人死了两千人,自是无稽之谈;但《索隐》将“习流”视为戴罪从军的特殊部队,也颇无据。所以后来明代陈霆开玩笑道:“岂越一小国,而有如许流人哉!”

“习流”的比较合理的解释,应当是陈霆说的“士之习水战者”,也就是水军。陈氏并引用徐天佑《吴越春秋注》里“笠泽之胜,越以三军潜涉”诸语,而推测“习流即潜流之士”,也就是潜水部队【10】,说甚新异,但是否史实,仍待考证。不过越国军队一直善于水战,则史籍多有记载。吕思勉《读史札记》甲帙“先秦”之部,有“古水战”一则,其中所引史料,就多次涉及越国之师奋战于江河湖海的事迹。如《墨子·鲁问》的如下一段:

昔者楚人与越人舟战于江,楚人顺流而进,迎流而退。见利而进,见不利则其退难。越人迎流而进,顺流而退。见利而进,见不利则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势,亟败楚人。

说的虽是稍后的史事,却很可见擅长水战的越人对于水性的透彻把握。而所谓“越之伐吴也,亦使范蠡、后庸率师沿海泝淮,以绝吴路”,出于《国语·吴语》,这出东海,抵淮河,通过水路包抄,切断吴国后路的精彩一幕,大约就是越国此次或下次征吴的实际情状【11】。

这里另外可以一说的,是与文中“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吴王已盟黄池”记载相关的春秋时代诸侯的会盟制度。按《左传》昭公三年有“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的记载。“会”之出于“有事”,“盟”因“不协”而生,可见会盟绝非世界和平大会,而是一场充满了政治、外交争斗,又以军事实力为基础的国际较量,所以吴王必须将他的精兵如数带上。而会盟如果成功,一般会留下参与会盟的各方共同商定,又必须一体遵守的文本式盟誓或者叫盟书。盟书往往是一式两份,一份藏于盟府,以备参盟者相互制约;另一份则被埋入地下或沉到河里,成为会盟成功的永久纪念。迄今为止考古发现的春秋时期的盟书实物,最著名的是出土于山西侯马晋国遗址的《侯马盟书》。那是用红色的笔,写在玉石片上的数千篇盟词,其中述说的,则是春秋末期三晋大地的无数场悲欢离合【12】。

[原文]

其后四年,越复伐吴。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于齐、晋。而越大破吴,因而留围之三年,吴师败,越遂复栖吴王于姑苏之山。吴王使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越王曰:“孤臣夫差敢布腹心,异日尝得罪于会稽,夫差不敢逆命,得与君王成以归。今君王举玉趾而诛孤臣,孤臣惟命是听,意者亦欲如会稽之赦孤臣之罪乎?”句践不忍,欲许之。范蠡曰:“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早朝晏罢,非为吴邪?谋之二十二年,一旦而弃之,可乎?且夫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厄乎?”句践曰:“吾欲听子言,吾不忍其使者。”范蠡乃鼓进兵,曰:“王已属政于执事,使者去,不者且得罪。”吴使者泣而去。句践怜之,乃使人谓吴王曰:“吾置王甬东,君百家。”吴王谢曰:“吾老矣,不能事君王!”遂自杀。乃蔽其面,曰:“吾无面以见子胥也!”越王乃葬吴王而诛太宰嚭。

[讲解]

但是勾践并未以打败吴军、杀死吴太子为满足,他的目标是消灭吴国。四年后,趁着吴国“士民罢弊”——这里的“罢”,读作pí,通“疲”,所以“罢弊”就是筋疲力尽,百事荒废——他再次发兵攻打吴国并且大获全胜。这回最令勾践得意的,当是他的部队把吴国围困了足足三年,不仅最后大败吴军,而且让吴王夫差也如他勾践当年“保栖于会稽”一样,不得不“栖”到了姑苏山上。

相似的历史戏剧,于是重新上演,只不过求和的和被求的,换了位置。但这出戏的结局,则和前此的完全不同:由于范蠡的坚持,尽管吴国使者说尽了软话,勾践也有不忍之心,越国最终没有如吴国当年那样宽恕自己的老对手。吴王夫差因此只能以自杀了此一生。

范蠡的坚持,自有其理由。在他急切地劝谏勾践决不能宽恕吴国的一番大道理中,“天与弗取,反受其咎”和“伐柯者其则不远”两句,均出于古典,颇可玩味。

按《汉书》载萧何劝谏刘邦语,中有“天与不取,反受其咎”的八字古训,且谓其典出《周书》。注《汉书》的唐人颜师古以为,这《周书》“本与《尚书》同类”。【13】如果《汉书》所载与颜氏所注都没错,那么范蠡所说的“天与弗取,反受其咎”,当即源自那种早已佚失的古《周书》。而“伐柯者其则不远”,则源于如下的古诗: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这是《诗经·豳风》的《伐柯》篇,一般认为写的是周代的大夫希望周成王迎归周公。“柯”是指斧头柄,“伐柯”就是砍一个斧头柄。砍一个斧头柄本身又需要用斧子,所以说“匪斧不克”,也就是说没有斧子就不能做。同样的道理,在当时看来,娶妻没有媒人,也是万万不行的。而“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说的是砍个斧头柄,它的规格不必远求;言下之意,斧头柄要砍成什么样子,看看你手中拿的斧子就行了。至“我觏之子”的“觏”,是会见的意思。“笾豆有践”的“笾豆”,是一种高档食器;而“践”则是表示陈列有序的样子。所以“我觏之子,笾豆有践”八字,译成现代汉语,大意就是:我要会见这个人,只要把食器整齐地陈列出来就行。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诗经·伐柯》篇里“伐柯伐柯,其则不远”的本意,不论是直译成“砍个斧头柄,砍个斧头柄,它的规格不必远求”,还是意译为“斧头柄要砍成什么样子,看看你手中拿的斧子就行了”,都和范蠡劝谏勾践决不能宽恕吴国的情境不合。而如果我们考虑范蠡在引用《诗经》此语前还引了“天与弗取,反受其咎”的古训,则“伐柯伐柯,其则不远”在范蠡那里的现实意思,应当与前者近似。按“伐柯”的基础,是树木。那么从逻辑上讲,今天你还是有生命的自主的树,明天可能就会被砍伐,并被制成为受人驱使的斧柄,再去砍伐别的树。范蠡就用斧头柄制作的这个“则”,来向勾践喻示,如果不彻底清除吴国,越国就仍有可能被吴国征服,并受其驱使进攻其他国家。

如果范蠡节引《诗经》而作此解,不是典型的断章取义么?正是断章取义。只是需要补充说明,这种断章取义征引旧籍,来为自身现实目的服务的做法,并非范蠡独创,而是春秋时期纷争不断的政治外交场合中,流行于各国政客、谋士间的一种独特的论说方式。意味深长的是,《诗》《书》古典,竟也在这般特殊的情境里,显现出其丰富无比的深邃内涵。

[原文]

句践已平吴,乃以兵北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句践胙,命为伯。句践已去,渡淮南,以淮上地与楚,归吴所侵宋地于宋,与鲁泗东方百里。当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

[讲解]

灭吴之于越国而言,无疑是一个由弱转强的分水岭。在接下来实施的广泛的外交攻势中,勾践获得了两大历史性的成果:一是通过向周元王的朝贡,取得传统意义上的中央王朝的认可,而受赐“胙”(即表示福佑的祭肉),并被命名为“伯”;二是在实力大增,慷慨地将被其占领或收复的土地赠送给相关国家后,一度登上诸侯霸主的宝座。前者显示了其突破地域性低文明王国的努力,终于开花结果,越国自此开始为周王朝及中原诸传统大国所承认,被视为当时中国的一部分。后者则表明灭吴之后的越国,国力高速增强,如果历史之路的由此径直延续,天下尽为其囊中之物亦并非毫无可能。近年在江苏无锡的鸿山镇,发现了据考为越王勾践时期的越国贵族墓群。代表了不同等级身份的七座墓,出土随葬品高达2000件,其中成组成套的越国青瓷礼器和乐器,与极少量的高等级瓷器,为前所未见,中国陶瓷史上成熟青瓷的出现年代,因此可以再上推600年【14】。勾践时代越国的强盛风貌,于此可见一斑。

此外,本段文字涉及春秋时期的两项重要制度——贡赋和五等爵,有必要作一诠释。按“贡”就是诸侯进献土产给朝廷,作为一种制度,据说源自《尚书·禹贡》。但在春秋时代,这种朝贡经常和国家的实力相关。而与“伯”这一名号相联系的所谓五等爵,据《春秋公羊传》隐公五年的说法,是“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馀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现代学者研究的结果表明,它其实是春秋时代的周王朝,基于历史与现状,而设计的一种兼有虚衔实位的分封制度。而周元王给勾践以“伯”的头衔,正反映了在当时的中原王朝眼中,越国虽然渐趋强盛,终究还是个小国。至于它后来所称的“王”,自然是处于五等爵之上,而为周王所难以牢笼的名分了。

[原文]

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

[讲解]

但是就在越国国力高速增强的时候,勾践的重要大臣范蠡却离他而去。不仅自己离去,范蠡还劝说文种辞职。他在写给文种的信里,引用了“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格言;这一格言影响颇为深远,后来西汉初的著名将领韩信被刘邦怀疑,几临死境时,说的就是“狡兔死,良狗亨;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事见《史记》的《淮阴侯列传》,可参阅。

但文种没有范蠡幸运,他不仅人没走成,还招来杀身之祸。

文种是被勾践赐剑自杀的。在这位为越国强盛作出杰出贡献的大臣临终前,勾践无情地说:“你教了我讨伐吴国的七招,我只用了其中的三招就打败了吴国。还有四招在你那里。你就追随我那已经死去的老越王,试试这把剑吧!”

按所谓“伐吴七术”,《越绝书》所记为“九术”,依次是:“一曰尊天地,事鬼神;二曰重财币,以遗其君;三曰贵糴粟槀,以空其邦;四曰遗之好美,以为荧其志;五曰遗之巧匠,使起宫室高台,尽其财,疲其力;六曰贵其谀臣,使之易伐;七曰强其谏臣,使之自杀;八曰邦家富而备器;九曰坚厉甲兵,以承其弊。”【15】前人据此认为勾践所用其三,分别是第四招的“遗之好美以荧其志”、第六招的“贵其谀臣使之易伐”和第九招的“坚甲利兵以乘其弊”【16】。但从本篇世家的记载看,第二、第三招亦为越国所曾用,则“七术”的名目,在司马迁当时所用的史料里,或许与上引“九术”不同,也未可知。

又文种被勾践赐剑自杀,使人很容易联想到,前此吴国名臣伍子胥也是用吴王所赐属镂剑自杀的。吴越两国均有国君赐剑命大臣自尽之例,一方面说明,这两个国家虽势如水火,而国君残暴,如出一辙;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剑这一兵器在吴越两国使用的广泛性,并使我们由此推测,吴越之地确如传说所言,春秋时期兵器制造尤其是铸剑技术,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准。

考古发现与研究证实了这一点。吴王剑的发现上文已有述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湖南、湖北地区又相继考古发现了众多的越王剑。其中最著名的,是1965年在湖北江陵望山楚墓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剑体刻有“越王鸠浅(勾践),自作用剑”的八字铭文【17】。近年有关专家对出土的吴越青铜剑的铸造工艺,做了深入的研究,发现2500多年前,吴越国人已经发明表面合金化技术、青铜复合铸造技术和薄壁同心圆成型技术【18】。

[原文]

句践卒,子王鼫与立。王鼫与卒,子王不寿立。王不寿卒,子王翁立。王翁卒,子王翳立。王翳卒,子王之侯立。王之侯卒,子王无彊立。

王无彊时,越兴师北伐齐,西伐楚,与中国争强。当楚威王之时,越北伐齐,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图越之所为不伐楚者,为不得晋也。韩、魏固不攻楚。韩之攻楚,覆其军,杀其将,则叶、阳翟危;魏亦覆其军,杀其将,则陈、上蔡不安。故二晋之事越也,不至于覆军杀将,马汗之力不效。所重于得晋者何也?”越王曰:“所求于晋者,不至顿刃接兵,而况于攻城围邑乎?愿魏以聚大梁之下,愿齐之试兵南阳、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则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间不东,商、于、析、郦、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备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则齐、秦、韩、魏得志于楚也,是二晋不战分地,不耕而获之。不此之为,而顿刃于河山之间以为齐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计,奈何其以此王也!”齐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王所待于晋者,非有马汗之力也,又非可与合军连和也,将待之以分楚众也。今楚众已分,何待于晋?”越王曰:“奈何?”曰:“楚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於中,以至无假之关者三千七百里,景翠之军北聚鲁、齐、南阳,分有大此者乎?且王之所求者,斗晋楚也;晋楚不斗,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时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此四邑者不上贡事于郢矣。臣闻之,图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愿大王之转攻楚也。”

于是越遂释齐而伐楚。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彊,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于徐州。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讲解]

失去了范蠡、又赐死了文种的勾践,自己也终于死了。时在晋出公十年【19】,当公元前465年。他的王位传了数代之后,一个叫无彊的新越王登基并开始了新的征伐。

无彊北攻齐国,西击楚国,目的是和中原以周王朝为中心的上方之国争强斗胜。他的计划是首先进攻齐国。但在发兵之初,他被齐威王派来的巧舌如簧的使者一顿神侃,便听从其计,放过齐国,转而攻打楚国,结果反被楚国打败,落得个国破身亡的可悲下场。

今日再回过头去,细绎当年齐国使者与无彊间的对答,可以发现齐使之所以能说动无彊攻楚,盖因其说辞既投新越王之所好,又并非全无实际的道理。

齐使的第一段说辞,开门见山,摆出了越国若不打楚国的后果:大不能称王,小不能称霸——这里的“伯”,音义均同“霸”。接着指出:想来越之所以不攻打楚国,是因为没有得到三晋之地的韩、魏两国的帮助的缘故。但紧跟着又说,韩、魏本来就不会去打楚国,原因是他们如果进攻楚国,不光会损兵折将,还会使各自与楚接壤的城邑处于危难之中。所以结论就自然是:“故二晋之事越也,不至于覆军杀将,马汗之力不效。”意思就是韩、魏两国即使来帮助越国的话,也不会到损兵折将的地步,不会为你效汗马之劳。因此越国为何还这么看重韩、魏的帮助呢?

回应齐使的这段说辞,越王无彊针锋相对:我所要求韩、魏的,本来就没到要他们跟楚国舞刀动兵的程度,哪里谈得上什么围攻城邑呢?我所希望的只是,魏国军队汇聚到大梁城下,齐国在南阳、莒地一带练兵,而后集结至常、郯二邑的边境地区,那么楚国驻扎在方城的部队就不敢外出南攻,淮水、泗水之间的楚军也不敢东袭;商、于、析、郦、宗胡之等地,楚国通向中原的大路的左侧方面,不足以抵御秦国;长江以南、泗水之上,楚国也不足以对抗越国了。此计若能成功,无彊认为齐、秦、韩、魏都可以“得志于楚”,即从楚国那里获得满足,也就是捞到好处——就韩、魏两国而言,便是不打仗就可以分到土地,不耕种就能够收获庄稼。而现在韩、魏不做向南集结部队,以等待瓜分楚国中部领土这样的好事,反而在北方的黄河、华山一带屯兵,被齐、秦两国当工具使唤,他们所期待的竟是这般失策的事情,还怎么可能靠这个称王呢?

无彊的这段回应确乎精彩,而齐国使者的反应也近乎神速:“啊呀真是万幸啊,越国还没灭亡!”这极度夸张而又耸人听闻的开头,预示着带有陷阱性质的第二段说辞,将更具迷惑力。接下来的“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句,便以其独特的哲理意趣,诱使无彊离开了原本的论说轨道。此句的意思,是我不崇奉如下的做法,即运用智慧如同眼睛,能看见别处的细微毫毛,却看不见自己的眼睫毛。齐使说这个比喻的目的,无非是想镇住无彊:你现在只知道韩、魏的失策,而不清楚越国自己的过错,那就是“目论”——与“见豪毛而不见其睫”的眼睛一样不聪明的见解。至于越国自己的过错究竟在哪里,齐使再一次绕回到先前的越国期待韩、魏帮助的话题。只是这回他顺着无彊前面的回应说话,而发言则一针见血:越国指望韩、魏的,既不是为越效汗马之劳,也不是汇合双方军队以成联盟之势,而只是期待他们能分散楚国大军的人马。聪明的齐使紧接着问:现在楚国大军的人马已经分散了,您还指望韩、魏什么呢?

楚国大军的人马已经分散了?那真是连霸气十足的无彊也没听说过的爆炸性军事密闻。事已至此,无彊也只得将信将疑地领受齐使的第三段说辞。齐使也着实了得,探到了如下的重要军事情报:楚国两支大军,一支北围曲沃、於中,战线一直拉到无假关,长达三千七百里,另一支向北集结在鲁、齐、南阳一带。按曲沃、於中在当时楚国的西北,鲁、齐、南阳则在楚国的东北,所以齐使得意地问无彊:“分散兵力还有比这更大的么?”大约眼看着无彊心动了,齐使步步进逼,且不忘诱之以利:“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此四邑者不上贡事于郢矣。”据《史记索隐》说,这段话开头的“复”字前面,少了一个“况”字;“雠”,是“犫(音chōu)”字的误写;“竟泽陵”,则当作“竟陵泽”。——古文献学上,描述这三种情况分别有三个术语,文字缺失叫“脱”,文字误写叫“讹”,变更文字顺序叫“乙”——由于郢是楚国的首都,所以“此四邑者不上贡事于郢”的意思,就是只要越国出兵占领犫、庞、长沙和竟陵泽,那么这四个楚国经济关键地区的出产,就不会再上贡到楚国都郢,而可以转贡到越国了。

越王无彊就这样被说服了,越国也就这样转攻楚国而终至失败,并且一败涂地,不仅灭吴国所得全部领土,和浙江以北其他原属越国的疆域,都被楚国占领,而且连国家也解体了。

这里顺便提一下由“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句引出的一桩文字公案。唐代有个和尚诗人释处默,写过一联颇有意境的五言诗:“到江吴地尽,隔岸越山多。”诗里的“江”,即指钱塘江,也就是浙江。十字之间,写尽一江两岸的历史与自然,向来为人称道。但清代梁玉绳看了,发现问题,谓“以《春秋》内外传考之,吴地止于松江,非浙江也。故《国语》云:‘勾践之地,北至于御儿,西至于姑蔑。’”【20】御儿就是今天的嘉兴,姑蔑则是浙西的衢州,显然浙江从来都在越的领地内。但《史记》的那句“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实在是易生歧义,也难怪处默和尚要误解了。

[原文]

后七世,至闽君摇,佐诸侯平秦。汉高帝复以摇为越王,以奉越后。东越、闽君,皆其后也。

[讲解]

无彊被杀、越国解体以后的历史,尚可一说的只有秦汉时代的东越与闽越了。司马迁在《史记》里另有一篇《东越列传》,记的就是那两个小朝廷与汉王朝的诸番纠葛。

《越王勾践世家》里提到的闽君摇,就是《东越列传》里的被汉朝封为越东海王的摇。之所以称之为“闽君”,是因为入秦以后,东越和闽越都划为闽中郡。《东越列传》另有闽越王无诸,与越东海王摇同为勾践后裔,而其闽越王的称号,也是入汉以后才封的。

东海王摇因为以东瓯(即今日的浙江温州)为都,所以俗称又叫东瓯王。东瓯王和闽越王都身历了发生在汉景帝时期的八王之乱。闽越王立场坚定,决不叛汉;东瓯王头脑机灵,始追随吴王濞反叛,而最后助汉杀之,结果两王都化险为夷,保住了性命与王国。

但闽越、东瓯两个兄弟之国,打打闹闹,竟闹到要汉武帝派兵解围的地步。围最后自然是解了,但东瓯王大概还是觉得不踏实,索性要求举国迁移到当时的“中国”境内,也就是汉王朝直接控制的区域里。事获恩准,东瓯百姓由此成了江淮间的新移民。

闽越还是不停地在南方惹麻烦。后来它的一个王叫馀善的,竟私刻“武帝”玺印闹独立,招来大批汉朝军队的围剿,最后被诸侯所杀。东越因此也在汉武帝下令将全部土著迁出后,名存实亡。

[原文]

范蠡事越王句践,既苦身戮力,与句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资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奈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奈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故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卒老死于陶,故世传曰陶朱公。

[讲解]

在本篇行将结束的部分,司马迁又补叙了当年范蠡离开越王勾践后的行踪。其中先引述了他告别勾践时的君臣对答,继勾勒了他赴齐更号鸱夷子皮——一般认为这一名号源自吴王杀伍子胥,而盛在鸱夷子皮中投江的故事,范蠡以此自比伍子胥——居陶自称陶朱公,相继发财的传奇生涯。前者中颇有意味的,是当勾践以分国或者诛杀的选择来利诱威胁范蠡时,范蠡的回答很是潇洒:“君行令,臣行意。”意思是您下您的命令,我照我的意愿行事。后者里有必要提出来讨论的,是范蠡在陶地方“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之举。这里“约要”的“要”,通“邀”;“废居”一般的理解,“废”是出售,“居”是囤积;“候时转物”乃等待时机转手倒卖货物;而“逐什一之利”则是追逐十分之一的利润。据此可见后世经商的基本路数,陶朱公都已大体掌握。故《史记·货殖列传》里特辟一小段,记其治生之事。也无怪乎后来中国民间流行起供奉文武财神的时候,那被选中做文财神的,不是别人,就是陶朱公范蠡。

但在这补叙范蠡事迹的部分里,司马迁花最多笔墨传写的,不是范蠡的生意经,而是一个他派长子赴楚国营救次子的故事。

故事一波三折,极富戏剧性。说的是范蠡次子杀人而被关在楚国,范蠡本打算派小儿子拿黄金去设法营救,后因长子的坚决要求,范蠡转派老大前行。这位长子抵达楚国后,依照范蠡的吩咐,去拜见了一位姓庄的长者,并把黄金交给了他。庄生并不贪财,故得金后特地关照太太:“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所谓“有如病不宿诫”,意即如果我得病去世,来不及在前一天晚上交待什么的话——同时设法让楚王不日举行大赦。不料范蠡长子听说楚王即将大赦,觉得把黄金白白给了庄生太可惜,就又去面见庄生,并取回了黄金。庄生觉得大失面子,就再到楚王跟前游说,让他先杀了范蠡次子,第二天大赦。范蠡那位自作聪明的长子,因此竟得个带着弟弟尸首回家的可悲结局。

造成这一结局的缘由,在故事末由范蠡的一番自我安慰,叙解明白:长幼二子生长环境不同,故长子惜财,幼子轻财。而司马迁在叙写范蠡后半生事迹时,以如许篇幅传写这样一个特殊的故事,自非闲笔,而其意何在,则颇堪玩味。

从文章结构的角度讲,司马迁在《越王句践世家》的结尾处,补叙这样一个范蠡事迹部分,而这部分的重心,又在其派长子赴楚国营救次子这一则故事,确乎超出一般史传作法的通常套路,故而颇引后世学者议论。宋人叶适就对此很是不满,以为这样写是把范蠡描绘成一个“逼侧乱世,以狡狯贾竖为业”的俗人,是“使蠡蒙羞”【21】。而明人钟惺则对此大为赞赏,谓:

古今事无大小,其成败只在明取舍,明取舍只在知人。越灭吴定伯,得力在一范蠡,史迁以活中子一事,为《越世家》终局,举此以见蠡之用财用人,所以事越之道,不出于此,此文字映带处【22】。

“映带”就是文章的前后照应。则相比之下,钟惺的看法,似乎更得太史公的心曲。

[原文]

太史公曰:禹之功大矣,渐九川,定九州,至于今诸夏艾安。及苗裔句践,苦身焦思,终灭强吴,北观兵中国,以尊周室,号称霸王。句践可不谓贤哉!盖有禹之遗烈焉。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臣主若此,欲毋显,得乎!

[讲解]

司马迁对于有着悠长历史的越国,怀有一种特殊的敬意。这种敬意之所以产生,重要的缘由,是越国祖先可以一直上溯到华夏族的巨人大禹。

盛赞大禹“渐九川,定九州,至于今诸夏艾安”的话,在《河渠书》里已经说过,司马迁不避重复,在本篇的“太史公曰”里再度书写;而在《东越列传》的“太史公曰”里,他又云:“越虽蛮夷,其先岂尝有大功德于民哉,何其久也!”由同一段下文推测“越世世为公侯”的根源在“盖禹之馀烈也”,可知他所说的越国先人中“有大功德于民”者,也是大禹。显然,在他看来,越国历史之所以能延续如此之久,相当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大禹的荫庇;或者换个说法,正因为有了大禹,蛮夷之国的越,才获得了成为中国一分子的当然资格。

但司马迁毕竟是个充满现实感的历史学家,所以他同时也十分看重大禹血脉与精神在越国现实中的双重胤续。他称赞勾践的“贤”,而认为是“盖有禹之遗烈焉”;他分析“越世世为公侯”,也指出根源在“禹之馀烈也”。“烈”就是功业,可见能否继承大禹的功业,是司马迁评价越人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志。至于继承的合适方式,在司马迁看来,勾践的“苦身焦思,终灭强吴”是,范蠡的“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也是,因为他们都为越国赢得了声誉。

也许可以这样说,正由于大禹有勇治洪水的弘伟业绩,而其高贵的血脉延续到勾践,又上演了一出君臣同心复仇的精彩悲喜剧,加上勾践的谋臣与后人,又各有展现自我个性的独特方式,所以司马迁才会费如许的笔墨,去为这僻处江南的小邦,一再地树碑立传。

注 释

【1】 参见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绍兴县文物保护管理局编著《印山越王陵》,文物出版社,2002年。

【2】 相应地,《吴太伯世家》里说此战越“伤吴王阖庐指,军却七里”,其中“军却七里”的说法,恐怕也是误读《左传》“阖庐伤将指,还,卒于陉,去檇李七里”所致。

【3】 见《说苑》卷十五“指武”,《四部丛刊》本。

【4】 “节事者以地”的“以”,在这里通“与”。

【5】 传统文学文本中,以范蠡西施爱情故事为主线加以表现的,最著名的是明代戏曲家梁辰鱼所作传奇《浣纱记》。

【6】 《拟孙权答曹操书》,收入《苏轼文集》卷六十四,中华书局1986年标点本。

【7】 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人质》,见所著《中国制度史研究》第39—51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

【8】 《说苑》卷十三“权谋”。

【9】 参见襄阳首届亦工亦农考古训练班《襄阳蔡坡12号墓出土吴王夫差剑等文物》,崔墨林《河南辉县发现吴王夫差铜剑》,二文均载《文物》1976年第11期。

【10】 陈霆的见解,均转引自《史记评林》卷四十一。

【11】 参见《吕思勉读史札记》第321—32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12】 参见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编《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6年。

【13】 见《汉书》卷三十九《萧何曹参传》。

【14】 此无锡鸿山越国贵族墓已被评为2004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参见《无锡越国墓展示越王勾践时代文化风采》,华夏网(www.huaxia.com)2005年4月22日消息。

【15】 《越绝书》卷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标点本。

【16】 《史记评林》卷四十一《越世家》引高仪说。

【17】 参见谭维四《奇宝渊源——越王勾践剑与吴王夫差矛琐记》,《文物天地》1986年第5期。

【18】 参见《吴越青铜剑之谜破解》,《文汇报》2002年2月22日第7版。

【19】 据《史记》本篇“勾践卒”句下《索隐》引《竹书纪年》。

【20】 见《史记志疑》卷二十二“越句践世家第十一”。

【21】 叶适《习学纪言序目》卷十九,中华书局,1977年。

【22】 见明葛鼎、金蟠辑评《史记》卷四十一引,清初昆山九松里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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