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4月18日 由高速ETC办理云南换领校车标牌办事指南 http://www.ga.yn.gov.cn/wsbs/bszn/index_2.html 换领校车标牌办事指南(完整版) 换领校车标牌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校车标牌有效期满、损毁的。二、办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一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三、实施机关由州(市)、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四、办件类型请去官方查询:www.ga.yn.gov.cn 意见反馈 Post Views: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