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办事指南
转载自:http://www.ga.yn.gov.cn/wsbs/bszn/index_2.html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三)《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三、实施机关
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四、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五、许可条件
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请去官方网站查看:http://www.ga.yn.gov.cn/wsbs/bszn/index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