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a.yn.gov.cn/wsbs/bszn/index.html
非营运车非现场累计记分11分(含)以下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办理材料
非营运车非现场累计记分11分(含)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需携带以下资料:
- 身份证(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一、办理方式:交通违法处理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窗口办理。办理结束后,当事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十五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二、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窗口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