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迈向自由之路




(一)    迈向自由之路


a)        
监狱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取决于对人性、处事态度以及信


b)        
仰这几个根本问题的回答。我们是否愚蠢地将犯过罪的人归为一类,并将他们排斥在守法人群之外,以此来阻止他们犯下更多的罪行?事实真的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只要对囚犯施以严厉的处罚,他们在获释后便不再犯罪了吗?强硬的处罚是否能够满足我们的要求,并且有助于将有罪之人从我们中间分离出去一段时间呢?监狱是否应只限于关押那些犯罪性质恶劣、危害他人的犯人呢?


c)        
假如我们只关押那些一旦获释便会对大众带来危害的犯人,而释放其余犯人的话,犯罪事件是否会有所减少?我们是否应该主要立足于调解、缩小差距,最重要的是尊重个人的自我改变能力,以此来寻求减少犯罪的方法?


d)        
也许正如大卫福克纳在他的《光明与黑暗》(以18世纪伟大的改革家约翰霍华德之名命名的霍华德联盟1996年的报告)一书中巧妙分析的那样,要打击犯罪,不能只针对犯罪的人。在书中,他写到:


e)        
许多时候,可以在童年生活中找到犯罪的根源。要想减少犯罪就必须将重点放在帮助父母及孩子渡过难关,并且使青年人有机会加入到成人世界中去。除此之外,还必须加强对青少年期孩童精神失调问题的注意。


f)         
通过物质手段,包括摄影机和闭路电视,来减少犯罪虽有一定作用,但倘若不能减少犯罪动机或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其影响力便十分有限。


g)        
福克纳认为审判程序是不能作为预防、减少犯罪的主要方法的。


h)        
我认为刑罚能在多大程度上减少犯罪是没有确切概念的。监狱可以部分地作为学校和家庭的替代品。虽然它在一定时期内使重案犯远离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关键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当他们回到社会之后,他们将何去何从?


i)          
考虑到要威慑、谴责犯罪分子,保护大众,赔偿受害人,恢复正常生活,尤其是要做到一切公正,法庭才对罪犯判刑。英国的刑罚包括财产充公、强制社会劳动和剥夺自由权利。


j)          
20世纪中期,监狱部门最伟大的领导人亚历山大佩特森曾说过一句晦涩难懂的话:剥夺是刑罚的一部分,而非是为了惩罚去剥夺什么。在这个国家,不仅监禁率是西欧国家中最高的,更有相当数量的囚犯是无须监禁的。


k)        
然而,媒体和大众认为刑罚更多的是由施刑人而非法庭决定。他们尤其希望监狱部门通过更加严酷的狱中生活对囚犯进行惩罚。提出这种要求的原因有二:一是信徒们会因他人受苦而感到满足;二是人们相信只要在服刑期间吃足苦头就不会再次犯罪,尽管这一信仰并无历史根据。对我来说,从审视监狱系统出发,是解签这个问题的关键:刑罚与犯罪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l)          
监狱是做什么的?自从主要的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在18世纪末建立了现代监禁观念后,监狱便被司法系统用作降低犯罪率的首要工具。1776年,英国监狱史上最重大的事件发生了。美国《独立宣言》的发表迫使英国终止向美国运送囚犯,而当时的南非与澳大利亚尚未成为关押英国囚犯之所。英国的刑罚变得更加严厉,更多的囚犯被判处死刑,可是犯罪率却不断升高。新世纪到来后不久,旨在改善因犯行为和降低犯罪率的长期徒刑出台了。现在国内监狱已远超百所,有女犯监狱、青少年监狱、重犯监狱,还有可以让犯人学到求生技能的监狱。


m)      
如果我们是靠监狱来降低犯罪率,那么应该关押哪些人呢?


n)        
大多数冈犯是不到30岁的男性,通常是些学习不好或被学校放弃的年轻人,家庭关系也很脆弱。罪行大多与酒精、毒品、机车、偷盗钱财有关。他们来自城市的贫民区。他们是具有暴力倾向的,这也是社会使然。在监狱里呆上一年左右,他们便又回到老地方去了。如此下来,他们要过上近半个世纪时间才能成为这个国家的


o)        
国民。


p)        
就大多数囚犯而言,我们如何才能利用监狱来实现降低犯罪率的目标呢?我们要使城市生活更加安全,减少夜盗事件,并确保受害者减少。假如我们将他们关起来,仅仅确保他们处在严厉的看管之下,住在不卫生的环境里,那么随着年龄等各方面的增长,我们是否能阻止他们继续犯罪呢?虽然能令部分守法公民满意,但是,这样的处置方法是否会使他们无可挽回地失去自尊,从而过着犯罪与受罚交替的生活?


q)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降低犯罪率?答案只有一个,除非将所有犯人囚禁一生,否则就必须令他们积极服刑,从而使大部分犯人带着自尊、带着做守法市民的能力和意愿离开监狱。


r)         
这些人急需可以使他们在社会中应付自如的正规化教育。许多人在本质上是有能力的年轻人。总有一天,他们会做事有条理并认清非法毒品的危害。狱中近乎文育的人数是惊人的。犯人中间文盲与非文育的比率几乎是他们家乡的四倍。他们并不笨,只是需要有机会读、写和学算术。狱中所开的课程大多取决于老师愿意教什么或是对社会需要的不现实的想法。犯人们出狱后将会发现不要求特殊技能的工作变得越来越难找了。


s)        
大部分因犯需要上思想道德课,去学那些本应在家里学到的东西。用行话说,他们得正视自己曾犯下的罪行,通俗点说,即他们需要明白何为对错以及应该怎样做。他们需要学习如何在求职面试及试用期间表现自己。他们需要明白以前在街上混时的小聪明不足以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或成为有用的人。他们需要学会尊重潜在的受害者,并且在失业时也必须做到守法度日。


t)         
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帮助他们建立家庭关系。我们可以将多所监狱组成团,由一个管理系统负责,以便犯人们在家乡服刑,甚至随着犯人的进步而将他转到可以为他提供必要保护和训练的其他监狱去。如果犯人拥有一个支持他的守法家庭,通过监


u)        
禁而降低犯罪率的机会就更大了。在这群犯人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数量的人,他们没有成家的可能或只有令人不满的家庭。适合所有人的改善方法是不存在的。


v)        
包括我前面所讲的占绝大多数的那些犯人在内,对大多数人来说,尽管有时会多次入狱,但与一生中拥有自由的时间相比,受监禁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对服短期徒刑的犯人来说,监狱管理体系就意味着将重获自由。监狱是社会的一部分,因此管理体系的内容自然是取源于社会。对于守法青年来说,教育、培训及就业的状况又是如何呢?社会都提供了哪些有利条件?无论地方上如何安排,他们仍在监狱系统内部工作,如此便不会在获释后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因此,狱中的各项工作都要与社会相呼应。刑满释放时,犯人必须完成一项培训课程或者进行社会实践。当地的雇主则被要求提些建议,甚至投资监狱的工作间以帮助监狱的发展。假如犯人想在出狱后找到工作,他必须为获释做好准备。


w)      
虽然监狱将犯人和我们分开,但是它并非独立机构。只有在社会的支持下,监狱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使绝大部分囚犯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从而使犯罪率有所下降。


x)        
无论是教育、培训大部分犯人,还是成功地管理监狱,需要的不仅是耐心,还有监狱部门、教宫、牧师、监督缓刑犯的官员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对事业的长期献身。尽管只有几个月的时间,监狱对失败的学校及破碎的家庭的替代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虽然不一定次次成功,但是它确实减少了犯罪事件。监狱会继续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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