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在全球证券或其任何部分的转让,交换或代替全球证券或其任何部分进行注册认证和交付的每一份证券,均应以全球证券的形式进行认证和交付,除非安全性是以此类全球安全的存放处或其代理人以外的人的名义注册的。
(b)某些转移和交换。在本3.06(b)条规定的全球证券中转让和交换证券和实益权益,只能按照第3.06(b)节的规定进行。
(i)转让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 根据本契约和适用程序的规定,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转让将通过适用的存管机构进行。全球证券的此类实益权益的转让人必须向注册服务商提交(A)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根据适用程序向适用存管机构发出的书面命令,指示适用的存管库信用或导致以相当于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转移或交换的额外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以及(B)根据适用程序给出的指示,其中包含有关参与者账户的信息, 。
(ii)转让或交换认证证券的实益权益 。如果发生第3.06(a)(iii)(B)节中列出的任何一项事件,(y)公司已选择在全球证券中为证书颁发证书,转让或交换受益权益应实施担保,或(z)全球证券的任何实益权益持有人建议交换认证证券的此类实益权益或将该实益权益转让给以证明证券形式交付的人,然后,在满足本协议第3.06(b)(i)条规定的条件后,受托人将根据本协议第3.06(c)条相应减少适用的全球证券的本金总额,并且公司将执行并在收到公司订单后,受托人将以适当的本金金额向认证指定人员进行认证和交付。根据第3.06(b)(ii)条发行以换取实益权益而颁发的任何认证证券将以此类名称或此类授权的面额或名称进行登记,因为该受益权益的持有人应通过以下指示向注册服务商发出指示。存管和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受托人应将此类证明证券交付给此类证券如此注册的人员。根据第3节发布的任何认证证券,以换取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
(iii)为实益权益转让和交换认证证券。 持有证书的证券持有人可以将此类证券交换为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或者将此类证书证券转让给以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形式交付的人。收到此类交换或转让的请求后,支付代理将取消适用的认证证券,并增加或导致增加全球证券之一的本金总额。如果在全球证券尚未发行的情况下,从认证证券进行任何此类交换或转让至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公司将在收到公司订单后发行,
(iv)转让认证证券的认证证券。认证证券持有人可以将此类证券转让给以证书保证金形式交付的人。根据认证证券持有人的要求以及持有人遵守本第3.06(b)(iv)条的规定,注册服务商将根据持有人的指示注册认证证券的转让。在转让或交换注册之前,请求持有人必须向注册服务商出示或向注册证券提交正式授权或附有书面转让指示的书面证明,并由正式授权的注册商正式签署。书面..
(c)取消和/或调整全球证券 。在特定全球证券的所有实益权益已兑换为证书证券或特定证书证券已全部而非部分赎回,回购或取消的情况下,每个此类全球证券将被退还或保留并取消支付代理商根据本协议第3.09节。在取消之前的任何时间,如果全球证券的任何实益权益被交换或转让给将以另一全球证券或证书证券的实益权益形式交付的人,此类全球安全所代表的证券本金金额将相应减少,并由书记官长或保管人在注册服务商的指示下对此类全球证券进行认可,以反映此类减少; 如果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被交换或转让给将以另一个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形式交付的人,则此类其他全球证券将相应增加并且将在书记官长或保存人在书记官长的指示下进行的全球安全,以反映这种增加。
(d)受托人没有义务或责任监督,确定或调查是否遵守根据本契约或适用法律对任何证券的任何权益转让或交换所施加的任何转让或交换限制(包括任何全球安全中参与者或受益所有人之间或之间的任何转移),除非要求交付此类证书和其他文件或证据,如果本契约的条款明确要求,并且明确要求,并检查相同内容,以确定符合本协议明确要求的形式。
第3.07节残缺,破坏,失去和被盗的证券 。
(一个) 如果(i)任何残缺的证券已在其企业信托办公室向受托人移交或(ii)本公司及受托人收到证据表明他们对任何证券的销毁,遗失或被盗感到满意,并且已向本公司交付受托人的担保或赔偿令他们满意,以保护他们每个人和任何支付代理人无害,并且公司和受托人均未收到受保护购买者已获得此类担保的通知,则公司应执行并根据公司命令受托人应当对任何此类残缺,销毁,丢失或被盗的证券,同一系列的新证券以及类似的期限,形式,条款和本金金额进行认证和交付,以代替或代替任何未同时出现的数字,这种交换或替代不会产生利益损失或损失。
(b)如果任何此类残缺,破坏,丢失或被盗的证券已经或即将到期并应付,公司可酌情决定按照此类证券的规定支付应付金额,而不是签发新的证券。它的条款。
(c)根据第3.07条发出任何新的担保,公司可能要求支付足以支付可能征收的任何税收或其他政府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包括费用和支出)与之相关的受托人)
(d)根据第3.07条发布的任何系列的每一项新的担保均构成公司的原始附加合同义务,无论被摧毁,丢失或被盗的担保是否在任何时候都可由任何人强制执行,并且有权本契约的所有好处与下文正式签发的该系列的任何及所有其他证券平等且成比例。
(e)第3.07节的规定是排他性的,并且(在合法范围内)排除有关更换或支付残缺,销毁,丢失或被盗证券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第3.08节利息支付; 保留利益权利。
(a)在任何利息支付日应支付并准时支付或适当提供的任何保证金的利息,应支付给在其名下该保证金(或一个或多个前身保证券)在其名义上登记的人。尽管在记录日期后的任何转让或交换中取消了此类担保,但在记录日期的业务仍然存在此类利息。证券的利息支付应在公司信托办公室进行(除非根据第3.01节另有规定),或者由公司选择邮寄到有权使用的人的地址,因为该地址应出现在登记册中。或者,根据受托人满意的安排,通过电汇方式转账至持有人指定的账户。
(b)任何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此处称为“ 违约利息 ”)应付但未准时支付或正式提供的任何证券的任何利息,应立即在相关记录日期支付给持有人。由于他或她已经是这样的持有人,并且本公司在每种情况下的选举中可以按照以下(i)或(ii)条的规定支付这种违约利息:
(i)本公司可选择向该等证券(或其各自的前身证券)在其营业时间结束时在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的人支付任何违约利息(a)以支付该等违约利息(a “ 特别记录日期 “),应按以下方式确定。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建议每笔保证金支付的违约利息金额和建议付款日期,同时公司应向受托人存入等于合计金额的金额。建议就该等违约利息支付的款项,或在拟议付款日期前作出该等存款令受托人满意的安排,该等款项以存放为信托为有权获得该等违约的人士的利益而存放本条款规定的利息。因此,受托人应确定支付违约利息的特别记录日期,该日期不得超过建议付款日期前15天且不少于10天,且不得少于受托人收到后10天建议付款通知书。受托人应立即通知公司该特别记录日期,并以公司名义和费用为由,向每位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要求支付该违约利息及其特别记录日期。该特别记录日期前不少于10天。如上所述,有关建议支付该等违约利息及其特别记录日期的通知,
(ii)本公司可以任何其他合法方式支付任何证券违约利息,且不得与该证券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任何该等证券可能被引用的自动报价系统一致,在本公司根据本条款向受托人发出通知后,如果该等交换或报价制度可能要求通知,则该等付款方式须由受托人认为切实可行。
(c)在符合本3.08条款的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本契约交付或替换任何其他证券或在转让任何其他证券时交付的每份证券均应享有应计利息和未付利息的所有权利(如有),累积,由其他安全人员承担。
第3.09节取消 。除非根据第3.01节对任何系列的证券另有规定,否则所有为付款,赎回,转让或交换登记而放弃的证券,或者如果交给付款代理人以外的任何人,则应交付给付款代理人以取消和应及时取消,如果交给付款代理人,应立即取消。公司可以随时向支付代理商交付任何先前根据本公司可能已经以任何方式获得的认证和交付的证券,并且可以向支付代理商提供任何以前根据本公司未经认证的证券,已发行或出售,所有交付的证券应由付款代理人及时取消。除非本契约明确许可,否则不得对证券进行认证,以代替或更换本节规定的任何证券。除非公司命令另有指示,否则支付代理人应按照其当时的惯例程序处置其持有的所有已取消证券,并在其要求下向本公司交付该处置证明。本公司收购任何证券不得作为对其所代表的债务的赎回或满足,除非并且直至该等证券被移交给付款代理人取消。除非公司命令另有指示,否则支付代理人应按照其当时的惯例程序处置其持有的所有已取消证券,并在其要求下向本公司交付该处置证明。本公司收购任何证券不得作为对其所代表的债务的赎回或满足,除非并且直至该等证券被移交给付款代理人取消。除非公司命令另有指示,否则支付代理人应按照其当时的惯例程序处置其持有的所有已取消证券,并在其要求下向本公司交付该处置证明。本公司收购任何证券不得作为对其所代表的债务的赎回或满足,除非并且直至该等证券被移交给付款代理人取消。
第3.10节利益计算。除非根据第3.01节对任何系列证券另有规定,否则每个系列证券的利息应根据12个30天的360天年计算。
第3.11节证券支付货币。
(a)本公司可根据第3.01节就任何系列的证券提供以下资料:(i)本公司有责任支付本公司任何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外币或美元(“ 指定货币” “)根据第3.01条的规定是至关重要的,并且同意在适用法律的最大范围内,对该证券的判决应以指定货币进行; (ii)本公司有责任以指定货币支付该等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即使有任何其他货币(不论是根据判决或其他方式)支付,均为按照正常银行手续程序,只有在指定货币金额范围内,持有人可以根据正常银行程序,在指定货币发行国的营业日或在国际银行界(在复合货币的情况下)当天紧接着以其他货币(在任何保费和交换成本之后)支付的金额购买该持有人收到此类付款的; (iii)如果指定货币中因任何原因可能因此而购买的金额低于原先应付金额,则公司应支付补偿此类差额所需的额外金额; (iv)本公司未通过该等付款解除的任何义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义务到期,并且在按本协议规定解除时,应继续完全有效。尽管如此,除非根据第3节另有规定。
(b)如果任何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以外币支付,并且由于实施外汇管制或其他情况,本公司无法获得此类货币。对公司的控制,公司有权按照(d)项确定的汇率以美元支付相当于该另一种货币的应付金额,以履行其对证券持有人的义务。下面。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此类情况下以所需付款使用非美元货币的美元付款不构成本契约下的违约事件。
(C) 就本契约的任何条款而言,杰出证券持有人可能会采取行动,要求所有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特定百分比执行该等行动,并且就受托人确认应付及未付款项而言。对于以可比较方式支付款项的所有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以外币计值的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对于此类系列证券,根据下文(d)项(或根据第3.01节(如果适用)的规定)确定的汇率,以美元计算的金额,截至确定有权执行此类行动的持有人是否已履行该等行动的日期,或截至受托人(视属何情况而定)确定之日期。
(d)关于汇率的任何决定或决定应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代理人(公司,以此身份,或代理人,“ 货币确定代理人 ”)作出; 但该代理人应以书面形式接受该委任,而该委任的条款须在本公司于委任时指明,并要求该代理人采用符合第3.01条所述方法的方法作出该决定。做出这样的决定或决定。除非根据第3.01节“ 汇率 ”另有规定 “对于任何货币,”应指纽约市的中午购买率,用于适用汇率等货币的电缆转账,因此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在此日期间报告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该汇率。付款,或者,如果此类费率不可用,则根据最近可用的费率。有关汇率的此类代理人的所有决定和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对于所有目的都具有决定性,并对公司,受托人和证券的所有持有人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第3.12节CUSIP号码。发行任何证券的公司可以使用CUSIP,ISIN或其他类似的号码(如果当时一般使用),此后就该系列而言,受托人可在任何赎回或交换通知中使用此类号码,以方便持有人,关于这样的系列; 提供 任何该等通知均可声明不会就证券上印刷的或任何赎回通知所载的数字的正确性作出任何陈述,而且只能依赖于印在证券上的其他识别号码,任何此类赎回不受任何此类数字的缺陷或遗漏的影响。公司应立即通知受托人和代理人CUSIP,ISIN或其他类似号码的任何变更。
第四条
赎回证券
第4.01节赎回权的适用性。任何一系列证券的条款允许的证券赎回应按照本第四条的规定进行(除非根据第3.01条对任何系列的证券另有规定); 提供的,但是 ,如果一系列证券的任何条款应符合本第四条的任何规定发生冲突,这样一系列的条款为准。
第4.02节赎回证券的选择。
(一个) 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选择赎回一系列证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证券,则应在兑换通知发出之日前至少15天(或受托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间)邮寄,通知受托人此类赎回日期和赎回的证券本金额。如果赎回的证券少于所有系列证券,则赎回证券将按以下方式选择:(i)如该证券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则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然后根据适用清算系统的要求交易证券或通过清算系统持有证券; 或(ii)如该等证券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在每种情况下,任何证券本金额的未兑换部分应为该证券的授权面额(不得低于最低授权面额)。如果此类系列的一个以上证券以同一名义注册,则受托人可将如此登记的本金总额视为由该系列的一个证券代表。
(b)就本契约的所有目的而言,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所有与赎回证券有关的条文,就任何已赎回或仅部分赎回的证券而言,须与本金额的部分有关。已经或将被赎回的此类证券。如果公司如此指示,则以本公司名义注册的证券,任何关联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不得包括在选定的赎回证券中。
第4.03节赎回通知。
(a)赎回通知应由本公司或受托人在本公司要求下(可在受托人向持有人发出通知之前的任何时间撤销或撤销)发出。本公司在赎回日期前不少于30天或不超过60天的名称,并由本公司根据第四条全部或部分赎回的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在第15.04节中提供的方式; 提供 在发送赎回通知前,受托人须至少提前15天(或受托人可接受的较短期间)向受托人发出通知。无论持有人是否收到此类通知,以本协议方式提供的任何通知均应被最终推定为已经适当推定。未能就任何其他证券持有人发出任何赎回通知的充分性,不会向持有人发出通知或任何有关赎回系列的任何证券的通知中的任何缺陷。这样的系列。
(b)所有赎回通知应指明要赎回的证券(包括CUSIP,ISIN或其他类似的数字,如果有的话),并说明:
(i)本公司根据本契约所载的条文或该等系列证券的条款,在公司令,高级船员证书或建立该系列的补充契约中赎回该等系列证券,如属此类情况;
(ii)赎回日期;
(iii)赎回价格(或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
(iv)如果少于所有系列的所有未偿还证券将被赎回,则该系列证券的识别(以及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本金额)将被赎回;
(v)在赎回日期,赎回价将于每项该等豁免证券到期时支付,而如有需要,其利息将于该日期及之后停止累计; 和
(vi)(如果票据采用证明形式),为了支付赎回价格而放弃此类证券的地点或地点。
第4.04节存款赎回价。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0:00或之前,在任何证券的每个赎回日,公司应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存款(或者,如果公司作为其自己的付款代理人,则隔离和按照第5.03节的规定持有信托,以该等证券计价的货币金额(根据第3.01条规定除外)足以支付该证券或其任何部分的赎回价和应计利息。在该日期兑换。付款代理人在收到应立即可用和清算的资金之前,不应支付任何款项,而应根据第4.04款向其支付全额款项。
第4.05节赎回日应付的证券 。如果已按上述规定发出赎回通知,则赎回的任何证券应在赎回日按到赎回价格到期并在该日期之后支付(除非公司在支付赎回时违约)价格)此类证券将不再承担利息,并且,除第11.07条规定的情况外,该证券应在赎回日期之后停止,有权获得本契约下的任何利益或担保,且其持有人无权在除了获得赎回价的权利和赎回日的未付利息外,对该等证券的尊重除外。在根据上述通知交回任何此类保证金以进行赎回时,提供,但是 ,(除非另外根据提供到3.01节),其具有确切期限或之前,对这种证券赎回日应按照一证券的条款和第3.08的规定缴付感兴趣分期付款。
如果任何要求赎回的证券在退保时不予支付赎回,则其本金应在支付或适当提供之前,按照保证金规定的利率从赎回日起承担利息。
第4.06节部分兑换的证券 。任何仅部分赎回的证券,应按照第3.01条的规定,在公司信托办公室或公司的其他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出,如果公司,注册服务商或受托人要求,则应予以适当的认可。通过本公司,书记官长及受托人正式签署的书面形式的转让书或书面文书,由其持有人或其,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律师签署,而本公司须予执行,而受托人须进行认证及交付此类证券的持有人,无需服务费,同一系列的新证券或证券,如期限和形式,但 如果全球证券被如此放弃,则公司应执行,并且受托人应在没有服务费的情况下,对该全球证券进行认证并交付给存托凭证,新的全球证券的面额等于和换取未兑换的部分全球安全负责人如此投降。如果证券为这种表示法提供了适当的空间,根据其持有人的选择,受托人可以代替按上述方式交付新的证券或证券,可以对此类证券的赎回部分的支付作出注释。它们。
第4.07节税收赎回。
(一个) 每一系列证券均可在本公司选择权的任何时间,全部但不是部分,在下文所述的通知下,以等于其本金额100%的赎回价格,以及应计和未付的赎回。赎回日期的利息(如有的话,但不包括赎回日期(视乎持有人在相关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有权在相关利息支付日收到利息),如果(i)因任何变更而产生的利息对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法规进行修改(或者,如果是继承人应向公司支付的附加金额,适用的继承人司法管辖区),或者对此类官方申请或官方解释的任何变更。更改或修订的法律或法规在发布日期或之后生效(或如果继承人应向公司支付额外金额,则该公司的继承人根据本契约成为公司的日期)(a“税务变更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该等继承人在下次支付该等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及(ii)该等证券时,或将有义务支付额外金额。公司或任何此类继承人无法避免对公司采取合理措施的义务,前提是将公司或该继承人的组织或税务居住权的管辖权更改为公司,不是合理的措施。本节4.07(a)。
(b)在根据第4.07(a)条发出任何赎回证券通知之前,本公司或任何该等继承人须向受托人送交(i)该赎回选择的通知,(ii) )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或独立税务顾问的意见,表明公司或公司的任何此类继任人已经或将会因税务变更而有义务支付此类额外金额, (iii)公司的人员证明或公司的任何此类继任人员,说明已发生此类修改或变更,描述了由此产生的事实,并声明公司或任何此类继承人无法避免此类要求。公司采取合理措施。
(C) 有关赎回证券的通知,须于赎回日期前不少于30天或超过60天发给该等证券的持有人。已发出通知,证券将于赎回日到期应付,并将以赎回价连同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支付,但不包括赎回日(视乎权利而定)在相关记录日期持有的记录持有人,以在相关的利息支付日期,在支付地点或以证券或本契约中指定的方式收取到期的利息。于赎回日期及之后,倘赎回证券的款项已根据本契约的规定提供以于赎回日赎回,则证券将不再承担利息,
第4.08节公开市场购买。 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公司或其任何受控实体可以在任何时候在公开市场或以任何价格购买票据,只要此类购买不会违反契约条款。如此购买的票据,在由本公司或其任何受控实体持有或代表本公司或其任何受控实体持有时,不得被视为未决,以确定所需本金额未偿还票据的持有人是否已发出任何要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或豁免。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购买的票据可由本公司酌情决定持有,转售或注销,但仅会根据相关证券法的适用要求或豁免转售。
第五条
本公司的特定契约
本公司特此约定并同意如下:
第5.01节本金,保费和利息的支付。本公司为每一系列证券的利益,应在所提供的日期,地点和方式下,及时,准时地支付或导致支付每一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在证券和本契约中。
第5.02节维护办公室或机构; 支付代理。
(一个) 公司应在每个支付地点保留任何一系列证券(如果有的话),可以提交或交回证券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此类系列的证券可以被移交以进行转让或交换登记,以及通知并可向本公司提供有关证券及本契约的要求。公司应及时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该办公室或机构的所在地以及地点的任何变化。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未能维持任何此类要求的办公室或机构,或未能向受托人提供其地址,则可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公室提出或送达此类陈述,退保,通知和要求。公司特此最初任命纽约梅隆银行作为支付代理人,以接收所有陈述,退保,通知和要求。只要受托人作为支付代理人,它就有权作为支付代理人享有与第10.01条和第10.02条相同的赔偿,报销和赔偿权利,就像它是受托人一样。
(b)本公司亦可不时指定任何系列的证券可能出于任何或所有此类目的(在该付款地点之内或之外)呈现或放弃的不同或额外的办事处或代理,并可能从时间开始及时撤销任何此类指定; 提供的,但是 ,任何此类指定或撤销不得以任何方式免除本公司前款规定的义务。公司应立即书面通知受托人任何此类额外指定或撤销指定以及任何此类不同或额外办公室或机构的位置变更。公司应与任何不是本契约一方的支付代理人签订适当的代理协议。协议应执行与该代理有关的本契约的规定。公司应将每个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通知受托人。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可以作为支付代理人,并将其通知受托人。
(c)对于任何全球证券,除非第3.01节所述的全球证券另有规定,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公室应为可以提交或放弃此类全球证券的付款地点。支付或转让或交换登记,或者可以交换继承证券; 提供的,但是,任何这样的支付,演示,移交或交付影响依照存这样的全球安全适用的程序应被视为已经按照此规定,在支付这样的全球安全的地方进行契约。
第5.03节在信托中持有付款。
(a)如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在任何时候就任何一系列证券担任支付代理人,则在其任何一方的保险费(如有的话)或利息的当日或之前或之前该系列的证券根据其条款或因其要求赎回而应予以支付,本公司或该等关联公司应为该证券持有人或受托人的利益分离并持有足以支付的款项在向这些持有人支付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款项之前应支付的本金,保险费(如有)或利息,并应通知受托人其行为或不采取行动。
根据“破产法”或任何适用的国家破产法对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进行的任何程序,如果公司或此类关联公司当时作为支付代理人,受托人应立即更换公司或该关联公司作为支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