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性爱风气


二展示男风众世相——明中

晚期的同性恋文学

明中晚期的各种史料笔记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关于当时男风盛行的较为可信的资料,但圈于传统的偏见和正统士人对性爱问题的排斥,不少士人视有关材料为琐言猥谈而略去不载。因此,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这些东鳞西爪的记载,对于深入地了解这种性爱风气来说,还是过于简略了。而弥补这种缺憾的最好的办法或许就是阅读这个时期的小说戏曲,它们丰富的内容,往往使我们可以生动而完整地了解当时这种性爱风气的原貌。一个时代的文学往往也就是这个时代风气的一面镜子,明中晚期的人情小说,都或多或少地掺杂着男风的描写,风气所及,甚至历史演义或武侠小说,亦不免略带一二。至于像《金瓶梅)《绣棵野史》《浪史》等狭邪小说,其中的同性恋描写更是赤裸裸的。不过这些小说多以描写异性恋为主而把同性恋作为陪衬或点缀。随着男风日趋泛滥,晚明开始出现专以男性同性恋风气为题材的小说,构成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同性恋文学系统,从文化史的角度看,它们给后人留下了这场性爱风气的大量的生动直观的信息。

明代专写同性恋的小说最早似应追溯到万历天启年间的小说家邓志漠,他写过一个中篇(童婉争奇》,内容叙都城某花柳街上,有一男院长春苑,有一妓院不夜宫。因世人喜爱变童,使得长春苑百般繁华,不夜宫十分寂寞。妓女们对变童非常嫉恨,便时时挑衅,与变童们互相辱骂,甚至大打出手。最后经一书生的调解,他们相互认识到彼此的长处,言归于好。书中把男院置于与妓院完全平等的位置,并且有意地强调男院如何地比妓院更受人欢迎。这个作品的出现,表明当时人对同性恋已是司空见惯,并趋向于把它视为性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种与异性恋同样合理的行为。但这个作品调侃游戏的色彩过浓,接和了过多的典故和打油诗,文笔亦嫌呆滞,这些都影响了小说的深度和力度,当然它也就不可能产生大的影响。

此后值得一提的是天然痴史(席浪仙)的《石点头),这部小说刊行于崇祯初年,首龙子犹序。其时正值江南男风泛滥,此书第十四卷《潘文子契合鸳鸯家),写的是一个哀姚的同性恋故事,情节大致是晋酸书生潘文子和湘潭书生王仲闻都到杭州求学,两人同住一屋而生爱慕之意,为先生所斥逐。于是他们废学弃家,避往永嘉罗浮山中,在那里买田耕种,过了一段自由自在的日子。后自筑坟慕,双双同日逝去。不久墓上生出两棵紧相拥抱的大树,上有比翼鸟宛转和鸣。这个故事的原型出自南朝无名氏《三吴记》,为潘章和王伸先“情若夫妇”事,[57]后又载于梁陈间《稽神异苑》及元人林坤(诚斋杂记》,流传颇广,但这篇小说却根据明人的观念大加演绎,于中颇可窥见晚明习气。如小说写潘文子容貌出众姿态风流,于是,与他接触的男人便都想入非非:

那些读书人都是老渴子,看见潘文子这个标致的人物,个个保里火,阅香矣气。年纪大些的,要招他拜从;留下中年些的,控去入社会考;富贵的,又要请来相资……还有和简道士,巴不得他做个徒弟;还有一等老白贯,要勾搭去奉承好男风的大老官。

然后又写到潘文子在杭州求学,同窗们也都在他的美貌之前丑态百出。应该说,这些都属于晚明特有的世相而非仅是对一段古代传说的重提。这篇小说写得波澜迭起,非常生动,表现了当时人对同性恋的浪漫的向往。

崇祯年间可谓是中国同性恋小说创作的成熟期和旺盛期。

这个时期最为引人注目的成就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共出版了三部同性恋小说专集,这就是京江醉竹居士的《龙阳逸史》和笔耕山房醉西湖心月主人的《而钗》、《宜春香质》。虽然从艺术水平上看,它们还比较粗糙且失之猥亵,但笔法上的朴拙却相对地使它较好地保留了当时社会的原始面貌。它们反映的社会面很广,对同性恋风气的表现也很深入,尤其是关于同性恋男妓阶层的内容非常丰富,因此具有异常重要的社会文化史价值。

1.(龙阳逸史》与小官阶层

《龙阳逸史》是一部在汉土久已失传的小说,近年有学者在日本的佐伯文库发现了它,保存完好,书前有崇祯五年的题辞和叙,全书共二十回,回演一故事,各配有插图共二十幅,图旁附题诗词亦共二十首,系晚明刊本。正如书名所显示的,《龙阳逸史》

里的所有故事都以同性恋为题材,且以反映小官阶层的生活为主。所谓小官,是明代江南一带对在同性恋行为中只扮演被动角色并以此获得报酬的少年的称谓,嗜古的文人常给他们一个雅号——“龙阳”。此书把故事的地域背景写得很广阔,遍及全国各地直至少数民族地区,但从作品中所表现的风俗习惯及人物称谓等方面来看,它反映的是明末江浙一带的风气,尤其是金陵、姑苏、杭州等都市的小官的生活。

本书作者对当时社会上的同性恋风气似乎感慨良多,我们在小说中的每一回都能看到这样的文字:

如令人眼孔里那里着些儿垃极,见个小官,无论标致不标致,就仅见血的苍螺攒个不了。[58)这近来大老官,也都是只生得两个眼眶子,那里识得些好歹,见着个未冠,就认作是小官,情愿肯把些银子结识。[59]

近来人上,个个都作兴了小官。[60在这种风气之下,小官备受社会的欢迎,越来越多的少年出于各种原因而成为小官。他们的队伍迅速壮大,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新的社会阶层。小说第五回写到邓州有个骆驼村,村里“共有百十个人家,倒出了二三十个小官”,“来到骆驼村里,只见东家门首,也站着个小宫;西家门首,也站着个小官”。这些小官狂热地争夺市场,“见了那些大老官,不必你先有他的意思,他倒先打点你的念头”。(61]小说第三回还写到每年正月,小官们都齐集土地庙,祈神灵保佑他们新年里生意兴盛。这类宗教迷信活动有其固定的程式和日期,实际上也是小官阶层自我意识成熟的标志。当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小官们正逐渐地形成自己的一套营业方式,“也思量立起一个行业来,倒与那娼妓做了对头”。(62]本书作者以一种近乎笔记的纪实性笔法,详细地写下了大量的有关情况。

从小说中看,晚明小官们的营业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大类,第一类是游散在社会上的小官,他们是半隐蔽性的,通常经过中介人牵线,在一定时期内为某一固定的主顾服务,而公开身份多为主人的待童或门子。这类小官又因出身和收入的不同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人身自由的小官,他们为某一主顾所包用,但常立有契约,契约中规定了报酬数目、服务年限和范围等等。他们所得的收入是固定的,除了立契约时一次性付给中介人报酬之外,收入全部归自己支配。小说第二回写到小官李小翠与富户邵囊就立了这样一个合同:

三面言定每岁邵奉李家用三十金,身衣春夏套,外有零星用度,不入原议之中。此系两家情愿,各无异说。如有翻复等情,原议人自持公说。恐后无凭,立此议单,各执一纸存证。

在卖淫者与主顾之间订立契约,确定报酬等等容易产生争端的事项,在封继制的古代中国是十分少见的,而《龙阳逸史》多次写到有关情况,可见男性同性恋卖淫活动已相当成熟。这类小官的卖淫不等于卖身,如果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钱,而小官又很乐意的话,他们往往就会移情别恋,金钱是控制他们行止的最重要因素。这些人在晚明的各类小官中堪称自由职业者,一切凭个人意志行事。他们较少被迫,多半对同性恋感兴趣,在经济上也相对优裕。

另一种半隐蔽性的小官的状况则远为不幸,他们多是仆役出身或是幼年时即被卖与这家主人,没有人身自由,命运为主人所主宰,为主人提供性服务没有固定收入,只能凭主人的兴致而获得一些货赐,平时还需兼顾主人家的粗细活计。他们的同性恋行为大多是因为受主人的操纵,被迫献出了一切,有时甚至连生命也没有保障。小说第十七回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孤儿马天姿自幼沦至陈员外家,为主人所宠璧,但陈夫人嫉妒不容,一日便以酒灌醉马天姿,将他装在袋子里抛到河中,后幸为人救起。陈家有杀人害命的罪行,马天姿却不但没有想去控告或报仇,反而战战兢兢地惟恐被送回陈家,于是他求人秘密地将自已卖到别人家做小官。但不久此事仍为陈员外所知,陈丝毫不为杀人未遂感觉畏惧,反而名正言顺地将马天姿领回。马不胜惶恐,便潜逃到外地做戏子。在这个事件中,陈家之所以对马天姿持有生杀大权、而马亦完全无力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力,原因即在于他在陈家的身份相当于那种家生奴隶,没有人身自主权,当然更谈不上更换主顾了。这种状况在晚明的富户中十分常见。小说

《金瓶梅》里的书童即属此类,他面容姣好,但本人并非对同性恋有多大的兴趣,相反他是个异性恋者(最后他还是拐了个丫头潜逃),然而主人既然需要他,他也就一味顺从,因为他原是被人作为礼物送到西门家的,没有人身自由。这些人间乎小官和家奴之间,他们做小官也不是以明确的卖淫方式出现的,属于小管阶层中的特殊部分,但在晚明浓烈的同性恋风气之下,他们的存在是十分普遍的。

《龙阳逸史》所写到的小官的第二类营业方式是如妓院一般地公开挂牌营业。从小说中看,这种公开的卖淫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个人单独地挂牌营业。小说第十八回叙小官葛妙儿请人为自己画了幅肖像挂在家门口,权作营业招牌。但这种形式在晚明还十分罕见,很多人不明白招牌的含义,“都只道是卖面儿的样子,决没个晓得卖这一道的”。作者也是把这作为一种世风不古,“小官都是这样出头露面”的奇事来写的。这样的小官当然有人身自由,所得的收入亦全部归个人支配,它在晚明虽尚属稀罕事,却可以说是清代中期以后相公私富制的雏形,小官个人挂牌营业在清中期后的京城是十分普遍的。二、由类似于妓院老跨式的人物发起并提供场所,收购一定数量的小官聚居其中,专门从事公开的卖淫活动,这种形式当时通称为“男院”或

“南院”。《龙阳逸史》正式写到这种男院的计有第八、第十四、第十五等三个回目。第十四回写一个富户卡若源:

做的生业不在三百六十行经纪中算帐的,你道他做的是那一行?专一收了些各处的小宫,开了个发兑男货的铺子,好的歹的,共有三四十个。

第十五回写到一个名叫崔舒的员外:

不做一些别的经营,一生一世专靠在小官行中过活。你道怎么靠着小官就过得活来?他见地方上有流落的小官,只要儿分颜色,便收到家里,把些银子不着,做了几件时样衣跟,妆扮了门面,只等个买货的来,便赚他一块。

聚集到这种男院中来的,一般都是被卖身的少年和流落在社会上的无家无业、衣食维艰的小官。他们被男院收购之后,没有人身自由,行动要受到严格管制,收入的绝大部分都要上交男院的老板。而这种生意做得最为昌盛的要数小说第八回所写的“刘松衡“里的“小官遏坊”。刘松街原是个妓院集中的所在,后因故倒闭.一个叫鲁春的富户就出钱收购了其中五十馀间房子,又搜罗了许多小官,即向社会各界发出“知会帖儿”:

南林刘松新,于某月某日新开小官遇坊,知会四方下顾者,招接不误。

这个小官遇坊在“天下也没有第二个”的“绝色变童范六郎”的招牌下,渐渐热闹,以至“各人的生意都打发不开”,“竟把那蜡妓人家都弄得断根绝命”。最后娟妓们终因坐不过冷板凳而告官要求封闭小官通坊。这个小官遏坊实际上就是从事同性恋公开卖淫活动的专业街,规模之大有直欲压倒妓院之势。

一个繁华的小官遗坊兴起在一片倒闭的效院上,这个故事结构颇费了作者的一番苦心经营,其含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在这里可以读出作者那种十分露骨的对性爱风气向同性恋转换的快感。而这也几乎可以说是这部小说的中心思想之一,同样的构恩反复地出现在本书的其他篇目中。作者的态度已不仅是把妓院和男院视为相等的性娱乐场所,而且更乐于设计这种男色压倒女色的情节,仿佛企图向世人宣示,同性恋已代替异性恋而成为社会上性爱风气的主流。小说第十一回开篇道:近来人上,都好了小官,那些倚门卖倒绝色的粉头,都冷淡了生意,不是我说的没人作兴,比如这时一个标致妓女和一个标致小官在这里,人都微住了那小宫,便有几个喜欢妓女的,毕竟又识得小官的味道。

这个回目叙述的是姑苏名妓韩玉妹有一个弟弟韩玉仙,也是城中“数得起的小官”,两人因故都到杭州营业,遇上了一个知情识趣的主顾沈葵。沈葵既好玉蛛,又爱玉仙,“见了玉妹已是醉了大半,这番又见了个玉仙,连了魂灵都吊下了。”但不久他“那热急急的心肠到牵系在玉仙身上”,渐渐地,他只与玉仙打得火热而视玉蛛为累赘。玉妹在杭州很难揽到生意,因为“近日杭州大老,都是好小官的”,最后还是玉仙掣带姐姐,说情让沈葵娶了玉娇作偏房,大家一起欢喜过日子。作者在这个故事里不但企图证明名妓不如小官诱人,更苦心积虑地设置了妓女只有依赖小官方能找到一条好活路的结局,主观倾向十分强烈。本书第四回同样在表现这个主题。小说主人公宝楼家盈万贯,娶了个烟花女子范两娘为妻,但婚后宝楼好押小官,家财荡尽。丽娘劝阻不从。两人关系经过一番风风薄期,丽娘托人“到苏州去,只拣标致的小呀讨了两个,凭他早晚受用”,总算避免了一场家庭危机,宝楼从此收心敛性,一心治家。也就是说,挽救宝楼免于型落的,虽是范丽娘的智慧,但能使宝楼安心在家而不外出浪荡的,却是因为丽娘为他买了两个标致小官,小官的力量显然远胜于妓女出身的妻子,丽娘只有求助于小官方能保全这个家庭。

因此,小说第九回开头有这样一段话:

如今偏是那有家室的,多好着这一道。情愿把身边那闭月羞花、沉鱼落原二八的娇策,认做了活冤家,到将那笋充险皮、竹竿身子、积年的老罢看做了真活堂。尝有那背做人家、要丈夫好的女眷们,说着小官,切齿之恨。在作者看来,小官在社会上走红,显已引起女性的嫉炉,并在相当程度上危及两性婚姻家庭。

肆意夸张男色压倒女色显然是本书作者的主观意向,但冷静地审视这部小说,我们应该注意到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即小说中的人物,大多好男风而不排斥异性恋,用现代的术语来说,亦即多属双性恋者。如第七回中姚瑞在与两个妓女游湖时与小官史小乔一见钟情,第十一回沈葵的押童是由猬妓开始的,而第四回里的宝楼在好小官的同时娶一个烟花女子为妻,他们显然都对异性有一定的兴趣而非那种排斥异性的纯粹的同性恋者。实际上,这也可以说是明清两代同性恋风气的共有的背景。《金瓶梅)里西门庆纵欲的对象既多女子,亦穿插了不少的变窜。《童婉争奇》的故事结局就是有意被设计成变童和妓女都认识到彼此的长处,于是争吵平息,和平共处。晚明以风流放诞自命的一批名士如屠隆、威懋循、张岱等人,对同性恋与异性恋都是同样地投入。而最典型的当数晚明茅维的两个带着浓厚的双性恋色彩的杂剧《双合欢》和(金门较》,(双合欢)讲述了一个同性恋、双性恋在同一人身上并行不悖、同时获得极大满足的故事,所谓

“变童季女,并与作兴”,作者对这个故事充满了艳羡之情,似乎人类的情感只有这样获得两方面的满足才算是完美的。《金门戟》亦然,叙窦太后为了笼络汉武帝,投其所好,献以绝色变童和女伎,皇帝十分满意,道:

朕今日一日中遇二尤物,何幸如之。真是女宠男欢,已冠世间妖冶;香喉艳颊,那数天上管弦。账好不侥幸然也。把明人特有的兼容异性恋与同性恋的性观念表现得淋滴尽致。当时整个社会的态度似乎是,小官与妓女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他们同属性娱乐对象,只不过小官更新奇、更富刺激性罢了,故小官在那一时期比妓女更为人所津津乐道。

在这种以双性恋为背景的同性恋风气之下,社会要求小官的女性化。小说中凡是写到标致的小官,总是一再地强调他们的酷似女性。小官本人为了招袜顾客,也常常如女人般地涂脂抹粉、留指甲、盛装靓饰,取一个十分女人味的名字,甚至于学习绣花描风等女工针指。这种若男若女的倒错状态总是很能博得主顾们的怜爱。男性的女性化是明清性爱风气中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章里详细论述,这里不赘。现在我们想要说明的是,由于人们追求小官的女性化,因而年龄的因素对于小官就变得格外地重要,在卖淫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是那些尚未充分展露男性特征、外形与女性没有太大区别的男孩。从小说中看,这些小官多在十二三岁时便有了同性恋经验,十四五岁是他们的黄金时期,这时他们身体发育良好而尚未变声,也没有跪须,唇红齿白,皮肤如女子般地光洁,因而深受主顾们的喜爱。小说中写到的所有风流绝世的小官都属于这个年龄段。十七岁以上,随着他们的男性特征逐渐显露,吸引力也随之减弱,卖淫活动变得困难。一些小官到二十一二岁仍操此生涯,但这时招体顾客已十分困难,需浓妆艳抹而报酬却很微薄,并成为众人嘲笑的对象。这部小说所写的那些见利忘义、厚颜无耻的小官都被刘到这个年龄层。小说第十四回写一个拥有三四十个小官的男院,老鸭将这些小官派了四个字号:天字上上号,地字上中号,人字中下号,和字下下号。而这四个等级的划分依据就是年龄:

他把初蓄发的派了天字,发披肩的派了人字,初捞头的派了人字,老执头的派了地字。凡是要来下顾的,只须对号看货。

第五回写骆驼村里小官泛滥,于是也被分作三等:把那十四五岁初蓄发的,做了上等;十六七岁发技肩的,做了中等;十八九岁拂起发的,做了下等。那初蓄发的,转眼之间就到了摘头的日子,只有那捕头的,过了三年也是未冠,过了五年又是个未冠。

小官们显然都痛感时间的紧迫性而企图挣扎,整个社会却毫不留情地依据他们的年龄而估定他们的价值。

比较一下年龄对娼妓和对小官的决定意义,我们可以发现同被视为性娱乐对象的娼妓与小官之间的微妙的区别。年龄对娼妓来说当然同样很重要,但女性由于没有变声期等明显的变化,所以他们的青春年华比小官要长得多,从十四五到二十四五均属黄金阶段。这使人们对妓女更多地要求她们的姿色容貌,年龄要求相对放宽而降到了第二位。而小官的黄金时期至多为四年,即使姿容绝世,也难以阻挡他的第二性征的成熟而被淘汰,因而年龄当然被排在了首位。而这还只是生理的因素,一个更为深刻的社会原因是,妓女在青春清蓝之后,尚可“老大嫁作商人妇”,虽然大多只能作地位卑贱的妾,但终究有所归宿。而小官过了这段黄金时期之后,他一无所有,只能在艰难和屈辱中走着那漫长的人生路途。《龙阳逸史》以较多的篇幅写到了小官们的身世和归宿,他们或沦为苦役,或流落街头乞食,或成为某种阴谋的替死鬼,从物质到人格都被踩到了社会的最底层,比妓女更为辛酸,所以他们的年龄紧迫感当然也会比姐妓强烈得多。

《龙阳逸史》对待小官的态度是很值得注意的。显然,作为一个作家,本书作者在精神境界上流露出过于浓重的小市民意识,读者很难从作品中发现他对生活的理解有什么独到之处,他虽然也时时跳到作品之外发一些感慨,但却几乎都是市井俗见的记录而已。但若把它作为一种社会学材料来看,则它又一次显示了珍贵的史料价值,因为它记录了当时社会对小官阶层的普遍的态度。晚明社会上一种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虽然同性恋盛行一时,人们亦普遍持一种宽容甚至于欣赏的态度,但这实际上却有着极严格的限制,亦即它仅限于对待同性恋中的主动方面——有钱有地位的阶层,而被动的方面——小官阶层——是被玩弄的对象,不惟得不到宽容,而且受到了比任何社会下层都更为严重的歧视。做小官在当时人看来是莫大的耻辱。《龙阳逸史》第七回叙少年史小乔父母双亡后,受同伴勾引而有同性恋行为时,其叔父“为着家门上,恐怕黏没了没奈何下苦情训责了几次”,最后“硬了心肠,把他驱逐出门”。他们与同性恋中的主动方面属于两个泾润分明的不同阶层,中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本书作者虽然着力于反映小官阶层的生活,但他对小官阶层的歧视却是与社会完全一致的。作者的情感只倾向于主动方面,对小官阶层横加谴责。有时,作者那过强的感情偏向会使现代读者感受到一种令人厌恶的谄媚和不公。小说第五回写一个年过弱冠、却迟迟只作未冠打扮的小官刘玉,遇到酷好同性恋的商人邓东,邓设计骗奸了刘玉,不付分文便脱身逃去。刘玉与众小官告到州里,不期州官大怒,指定刘玉骂道:“如今世上,分明是你这些人坏了风俗,这样年纪,兀自要做小官,难道到了六七十岁,还是个扒头?好没廉耻!”他当然没有为小官伸冤,而是处以“管三十以赎前惹,徙一年勿赠后悔”的重罚,邓东则获无罪释放。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州官痛恨小官,并非因为他们卖淫,而只是因为他们已过了少年期却仍企图装作少年卖淫,这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侵害了卖淫活动中买方的利益,所以刘王在这个案件里虽然并无过错,他却受到了惩罚。实际上,州官的处案方法反映的是作者的意愿,这篇小说的字里行间处处流露出对刘玉被欺骗捉弄和受到不公平处罚的幸灾乐祸。作者对小官毫无同情可言,认为他们的不幸身世均属罪有应得。

同样的澳上欺下的不公平态度也表现在作者的同性恋贞节观上。作者很喜欢写那种占有许多小官的富人,赞叹他们一掷千金的财富和过人的性能力,他们可以很自由地更换同性恋对象,喜新厌旧在这里不但不受谴责,反而是风流多情的一种标志。因此,对于同性恋中的主动方面来说,不存在贞节的问题。但作为被动方面的小官阶层就大为不同。小官本为卖淫者,实际上无法以贞节来要求,作者却情不自禁地以贞节来品评小官,整部小说中处处都是遭责小官们朝三四、唯利是图的文字。

作者将小官分为贵贱两等,所谓“贵”,亦即“相处朋友不甚十分轻易”,而“贱”的则是“只是没些要紧,贪图口里嗒嗒,腰里撤撒,不管是人是鬼,好歹就背来来”。显然,这贵贱两等之别的标准根本上仍是贞节,虽然这个词用在这里看上去十分地无奈和滑稽。小说第七回在表现作者的贞节观方面很有代表性,此回叙名士姚瑞与小官史小乔交好,姚瑞之友程渊如亦看中小乔,百计诱之不从,乃设局灌醉小乔,乘机强奸了他。姚瑞得知后,不是找程算帐,而是立刻毫不留情地打发小乔离开。而最令人不平的还是作者在篇末所发的感叹:“噬!这不是姚瑞薄情,小乔当深悔当初也。”可以说,封建社会晚期对女性贞节的严酷要求也被原封不动地搬到这种同性恋关系中了。

从思想根源上说,晚明社会对小官的歧视和单方面的贞节要求是因为深受一夫多要制社会的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小官并非女性,但是他们作为一个性娱乐对象的阶层而被人们与屈从的、附属的女性联系在一起,他们身虽男性,人格上却已被划出了男性的区域,处于一种“准女性”状态。在两性社会,男性是尊贵的,但这不是由于他们个体的身体,而是由于他们整个阶层对女性的统治地位。小官阶层既已成为被统治的阶层,他们的男儿之身也就绝对达不到提高身份的作用了。相反,他们在性关系位置上的倒错的、难以确认的状况,使他们似乎成了被关闭在以两性为主体的社会之外的第三者——一个无依的游魂,往往比女人更为不幸,他们不可能像女人那样会因出身、婚姻、生育等等与男性紧密相连的因素而变得高贵,他也不可能与他的主顾结成密不可分的社会关系,他们是纯粹的性取乐工具,在宗法制的社会中永远找不到坚实的立足点面只能是附属品。可以说,他们的存在表明了封建社会晚期作为统治阶层的男性之性特权的畸形扩大,更新奇的刺激和更彻底的纵欲因他们而得以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注意这一点,晚明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与现代西方社会在尊重人权的前提下对同性恋的宽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为这里没有平等的人格可言,同性恋中的主动方面所拥有的是特权,而小官阶层根本没有人权。那些在现代同性恋关系中变得次要的地位、金钱等因素,在晚明时期却起着主导的作用。

2.(并而便)与(宜春香质)这是两部专以男性同性恋为题材的小说集,《并而钗)四集二十回,以情贞、情侠、情烈、情奇名集,每集五回,回演一故事。《宜春香质)亦四集二十回,以风、花、雪、月名集,每集五回,集演一故事。这两部小说都署名醉西湖心月主人,体式、风格亦极一致,因此,出自同一作者之手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完全可以把它们放在一起来讨论。

《余而钗》与《宜春香质》现存清初刊本,有学者据此把它划归为清初小说。但从小说内容本身及作者的情况看,它应该写作于崇横年间,绝不会迟至清初。63)这两部小说题材涉及面比《龙阳逸史》更为广阔,不但有不少的小官的故事,而且包括一些友朋、同窗、主仆、师生之间的同性恋故事和一个关于同性恋王国的神话。小说对当时社会同性恋盛行的状况有全面的深刻的反映,(宜春香质·月集》第一回曰:

男子生得标致,便是蒸戴的招头。上古子都宋朝,只为有了几分姿色,做了千古南风的话柄。世至今日,一发不堪说了。未及十二三岁,不消人来调他,若有两分俏意,便梳油头,着艳服,说俏话,卖风骚,丢眼色,勾引孤老朋友,甚至献那请捣。有淫妇爆根所不厉为者,然为之,不以为耻。弄得一个世界,衣冠虽存,阳明剥尽。妾妇载道,阴霉烛天。帝沫日工,禽觉航脏,求一干净躯壳存男儿气者,未易得也。小说中写到,在这种浓厚的同性恋氛围中,当时的青年学生都十分重视容貌和修饰,并使女性化的漂亮优雅也成为世人对男性的审美理想。小说主人公纽俊虽然“才雄百代,学富五年,下笔千言,不待思索”,但因为他容貌丑陋,故“朋友道中嫌其丑陋,羞与为伍”,甚至于游春活动都不让他参加,惟恐他有损青年士人的形象。

《介而钗》中的《情烈记》、《情奇记》、《宜春香质》中的风集、花集、雪集都较多地写到了当时男院的具体状况和卖淫变童的遭遇。《并而钗·情奇记》写书生李又仙不幸卖身南院,“此南院,小官养汉之所在……在京官员,饮酒时便叫来司酒。内穿女服,外翠男衣,酒后留宿,便去了罩衣,内衣红紫,一如妓女也”。他被迫作词唱曲陪酒以娱嫖客,常受到南院龟主的肆意打骂而不敢稍发怨言,其遭遇类似于卖身的女妓。《宜春香质·风集》写变章孙义被卖到金陵南院,细致地刻划了他们在南院的生活和南院的一些规矩惯例:

小官内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后留萄,便去了翠服,内衣红紫,一如坡女也。分高低上下,有三钱一夜的,有五钱一夜的,有一两一夜的,以才貌双全为第一。

《宜春香质·雪集》还写了一个变重伊人爱和女妓勾结起来营业的故事,这也可以说是晚明男性同性恋中的双性恋特点的典型例子。在作者的观念里,南院与妓院是可以并存的,嫖客们亦大多是两栖的,他们如同逛妓院一样地逛南院,两者互不妨碍,都是为了寻找性的刺激。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并面钗》里的《情贞记》、《情侠记》、《情烈记》写了同窗友朋之间的同性恋故事。正如我们在前面说过的,在明代,人们虽然对同性恋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但那是对同性恋中的主动的一方而言的,同性恋中被动的一方总是备受歧视,通常都由没有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和知识的人来承担。同性恋在人们的观念中是一种上对下、主对仆的性游戏。同窗友朋之间搞同性恋,往往意味着对友人的亵渎。然面,《弃面钗》的作者对士人相猬持一种同情和欣赏的态度,他在小说里里不仅写了这样的故事,面且其中的某些部分还不乏动人之处,同性恋的感情纠葛被表现得十分地缠绵排侧。《情贞记》写赵生对风用誓死不二,无论任何诱惑还是撞折,都无从动摇他对风翔的情感。《情奇记》写李又仙男扮女装为匡时之妾,匡家遭难,李冒死教出医之独子,隐于僻虐,抚孤成立,十八年间始终女装,直到匡家父子团圆报仇雪恨。《情侠记》写钟生对张生有同性恋欲望而引起张生的震怒时,钟生坦率而深情地答道:

弟实慕兄才色俱备,愿一嗅岭香,死亦甘心……令业已完我愿矣,请新我首以成两类,令天下后世知钟生为情而丧其生,张生为失身而涂匪义,吾两人俱可不朽于天壤。我非不知张兄虎威,触之必死,但发愿之初,更已把生死关打破,不到令日商量也。

一情之发,死生以之,言辞十分恳切。《情烈记)写书生文韵、云天章两人情好无间,当他们遭遇挫折时,文韵义无反顾地殉情,死后仍魂魄相随,与云天章相依为命。在这篇小说中,性描写的篇幅很少,对文、云两人的感情经历和坎坷遭遇则写得很多,突出了文韵对感情的坚贞执着。而云天章对文韵的情分,也决没有轻薄玩弄的因素,而是非常地专注和珍惜这种感情。在这个作品中,感情始终是放在第一位的,作者似乎有意向读者表明,同性恋决不是一种性的游戏或为了追求刺激,而是一种与心灵紧密相联的认真的感情,它与异性恋相比并无什么异常之处。因此,那些本用于异性恋中的正统的贞节观,也就没有差异地成了小说中的同性恋的感情原则。这些现象,虽然与当时社会的现实状况还有很大的距离,但它们应该说是同性恋风气在社会上深化的结果,它代表着士人在同性恋风气之中的追求和倾向。

或许是深刻地有感于同性恋在现实生活中的障碍,《宜春香质·月集》还以神话的形式虚构了一个同性恋的理想国——宜男国。在这个国度里,所有的居民都是男人,但所有的社会制度、道德观念都一仍两性社会。这里没有女人,却同样有爱情、贞操以及因爱情而发生的争风吃酷。这里也有科举制度,不同的是科举的内容就是选美,而科举的结果——状元、探花之类的及第者皆以美貌多才而被选为国王的后妃,所以这也是唯性(同性恋之性)的社会。当这个理想国最后因外来势力的暴烈攻击而即将毁灭时,小说主人公纽俊对他的情人国王说:“国破矣,如之奈何?”国王答曰:“得卿白首,为田舍翁足矣,何用天子为?“这个回答可以说是比这个理想国更令同性恋者感到理想。这篇神话小说是当时历史条件下同性恋者所能构想出来的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乐地,一切在两性社会里受到阻碍的欲望,都在这里获得完美的实现。从文化史上看,这是一篇很值得注意的作品。

《弃而钗)、《宣春香质》和(龙阳逸史》一起构成了晚明颇具规模的同性恋文学系统,它们丰富的内蕴和广阔的生活面为我们打开了过去所完全没有看到过的晚明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从中我们可以汲取到大量的关于性爱风气、道德观念、审美倾向、卖淫状况的信息。实际上,把它们放到同期的世界文化史上考察,像这样专以同性恋为题材、主题集中、篇目繁多、反映面广的小说集,也是具有不容置疑的先驱的意义的。距离崇祯的六十多年之后,日本的古典作家井原西鹤才写出了他那引起世界文学界注目的同性恋小说集《男色大鉴》,面他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晚明这些小说的影响。

晚明普遍的同性恋风气在戏曲中也时有反映。查阅明曲目录,可以发现当时曾出现过不少专写男风的单本剧曲,如黄方胤(陌花轩杂剧·姿童》,王骇德(男王后)、《裙钗婿),茅维(双合欢》、《金门载),吴礼卿(嫌童公案》,沈球《分甘记》以及无名氏《龙阳君泣鱼固宠》、《分钱记》、《男风记》等。与通俗小说不同的是,这些剧曲大多是对某一段历史上的同性恋故事的演绎而非创作,如王骤德两剧皆演南朝陈子高事,《金门载》演汉武帝事,(分甘记》演弥子瑕事,至于《龙阳君泣鱼固宠》则题目已表明演魏王与龙阳君事。不过,细读之下,我们会发现这些历史故事只不过是个框架,从中读到的,往往仍是晚明士人的趣味和观念。如王骤德《男王后》,历史故事上的陈子高本为贱民,年十六,以姿容美丽为陈文帝所宠,位至高官。王骤德对史事按明人的趣味加以渲染和改编,以文帝册封陈子高以后,所谓“古有女主,亦当有男后”作为主要情节,写陈子高如何艳冠群芳、宠夺六宫,以致公主也不顾一切地追求他。剧中一再地突出陈子高“身虽男子,貌似妇人,天生成秀色堪餐”的女性化形象,而这也正是明人所最为迷恋的男性美。

黄方胤《陌花轩杂剧》是晚明一部较为少见的以当代生活为背景的单本剧曲集,其第九出(变童》写的是专职小官的故事。内容叙一福建商人与十五岁的小官皮嵩的嫖宿关系。写皮嵩见利忘义、见钱忘情。刷中做牵头的尹仁的一段话“近目商风盛,少年不害羞。见钱解裤带,忍痛几回头“正是此剧的主题。这个剧本是晚明男风盛行的产物,其内容和意义都与小说《龙阳逸史》相近。

此外,晚明的笑话和山歌俚曲中也都掺杂有大量的同性恋内容,如果从《笑林广记)等笑话集、山歌集里收集有关条目,数量将会是相当可观的,超过了此前的任何历史时期。由于这类作品多为口头创作,追求刺激性,往往直接从性行为上调谑取乐,难免失之狠亵,因而相应地削弱了它们反映社会风气的深度。不过,它们在晚明的大量涌现.本身就是当时社会男风盛行的一个最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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