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情死的美学
元禄时代的人们都称烟柳花巷和当时的戏剧界为邪恶之处,西鹤便是以烟花柳巷作为小说(浮世草子)取材对象的,而近松门左卫门则是戏剧中净琉璃的创作者。在近松的作品中,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近松以情死为主题所写的戏曲脚本。
据说近松曾写了12篇以情死为题材的脚本,其中尤以他创作的净琉璃《曾根崎情死》的戏剧脚本最为著名,这出戏剧无论在何处演出都达到了盛况空前的程度。究其原因,除了近松捕捉情死事情的手法高超而外,其中还有一个潜在的因素就是当时社会上不断发生情死事件。和西鹤创作的浮世草子一样,近松创作净疏璃的素材也都是当时流行的事件。而且尤其是近松的作品更符合流行这样的字眼。
殉情
“殉情”一词,按照箕山在<色道大镜》中的解释,意为男女二人互结同心,它是一种“表白双方均无二意的象征”。这里所说的女方当然是指妓女而言的。表示恋情的“象征”有剥掉指甲、誓文、文身、断指、以利刃刺身等各种方式。不过,《色道大镜》一书则尚未将情死视为表达恋情的一种方式。虽然我不清楚以情死表示互结同心是否起始于近
松,但是,情死一定是表示殉情的最终“象征”,为此,近松专门把情死称做“殉情”,并以此作为他创作戏剧的中心主题。
总之,《色道大镜》一书中的“殉情”一词并不限于狭义的两性结合或交往,而且还含有表示男女完整人格的结合和交涉之意。
情死,最早流行于大阪,其最盛时期是在1680年初(天和年间)至1710年初(享保年间)的30年间。江户则稍晚于大阪,流行的时间也只有10年运右。由于情死是当时流行的事件,因此统计事件发生的次数并无太大的意义。不过,情死事件尚不待近松着手,戏剧便已及时将它搬上舞台了,而且西鹤还在《两代好色之徒》(i685年享点二年版)一书中列举了31位殉情的妓女名字。
我之所以举出西鹤和近松的作品,百的并不是想对他们的作品进行文艺鉴赏,而是要分析那个时代的性生活方式和一般庶民对性生活方式所具有的意识形态,为此而借助西鹤和近松之力。西鹤在分析当时请死事件的缘由时说,情死事件的发生既不是碍于“情义”的羁绊,也不是出于“色情”的关系,它的真正原因在于作为提供性服务的妓女“没有自由”和“世态变幻无常”所致。由于她们对于自己的生存方式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故此才迫使她们走上情死的道路。
作为这方面的证据是,情死的当事者皆属于“下层妓女”,而且相恋的男方也都不是上层社会的人士。
虽然西鹤对于情死缘由所作的分析与近松在殉情故事中的观念迥然不同,但是他对情死者的身份和财政上的窘迫状况所做的论述则不是虚构的,而且西鹤迄今为止一直尚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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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过这方面的情况。此外,情死者当时也并非没有追随对方而死的想法。然而,实际上殉情者虽以自杀为目的,但从情死者互相利用死的愿望来看,殉情既不会降低情死者的人性价值,也不能说这不是真正的爱情,这种行为也可以说是弱者们的一种“互助”方式。
正如西鹤所指出的那样,当时流行的殉情事件中的女性多数都是妓女中的下层妓女。那时,妓女共有四个等级,太夫、天神、鹿恋、端女,而情死者中太夫这一等级的妓女则很少,她们多数都属于“端女郎”一级的妓女(下层妓女
—译者注〉,而且在下层妓女中又多是妓院附设的花茶馆的女招待。另外,殉情的男子当然也是没有商号的主人、老板和高级武士一级的人,他们多是商号的二掌柜或下级武士及浪人。
情死,虽说是社会的自发现象,但它一经被搬上舞台,便进一步煽起了流行情死的势头。尤其是近松更把情死之举美化和理想化了。尽管西鹤已对情死的缘由做出了分析,但在当时婚姻制度尚有“血缘关系”维持,武士家族重视门当户对的结合,女子情愿嫁给能赚钱的商人或手工业者为妻这种出于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而结合的时代,在这种枯燥无味的婚姻制度依然受到维系的时代,那种想要以死来获得自由恋爱的冲动,意味着人已形成一种新的情感,也可以说,殉情对于性生活来讲,它超脱了乏味的婚姻生活,体现了妓女想要冲出“妓院”天地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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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松的作品
近松门左卫门最初推上舞台的脚本《曾根崎情死,煽起了人们对殉情作品未曾有过的炽热情绪。这部作品描写的是酱油铺的佣人德兵卫为茶馆女的初恋而殉情的故事。德兵卫由于不遂意的婚事和苦于筹措钱款的艰辛,最后走上了偕同初恋之情而死的道路。从而导致二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由私奔急转为情死。然而,成为德兵卫情死之因的金钱问题,
:实际暗中已圆满得到解决。因此,情死之因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情死本身显示出了德兵卫的愚蠢行径。《曾根崎情死》池可以说是近松以词藻华丽的文句对情死行径的一种掩饰。
可以认为,在近松看来,不管“殉情”的原因是什么,它都确立了作为一种美行的人生观。假如近松没有想要美化“殉情”的心情,那么他就不会构思出由私奔到情死的华美文章。
《情死天网岛》是继《曾根崎情死》将近20年后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天满御前街纸铺的治兵卫和曾根崎新地纪之国屋的妓女小春的情死为原型,在事发两个月后便被迅速地搬上了舞台。《情死天网岛》再次起到了助长情死之风流行的效果。
《情死天网岛》是近松作品中最为出色一篇,它的水平要高于《曾根崎情死》,这部作品描写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人的微妙心理活动。因此后人评价这部作品是描写情死故事中的最高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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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介绍近松作品的目的不是要对近松的作品直接作出艺术评论,而是要尽量使他的作品变得简单明了化,以便从中把握情死故事的脉络。
《情死天网岛》的主人公治兵卫是纸铺的老板,他的买卖并不象大店铺那么兴隆。小春也是的溶池妓女一跃而成曾根崎新地妓女的,因此她也不属于高级妓女。这正如西鹤分析的那样,他们二人恰好是殉的般配一对。不过,治兵丑那时已有了老婆和两个孩子。
促成他们二人情死的第一个条件是有家室的治兵卫和小春相爱已有两年之久,而且他们二人仍在继续相爱。除此而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是,有一个名叫太兵卫的有钱男子爱慕小春已有五年多的时间,并打算赎出小春为妻。那时,治兵卫已娶了亲戚家之女为妻并已有了孩子,他并不具备赎纳小春为妾的财力。因此,当治兵卫遇到太兵卫的金钱攻击时,就只能迫使小春与他走上“殉情”的道路。另一方面,由于小春并不喜欢太兵卫,所以当她既爱慕治兵卫,又面临太兵卫要为她赎身的情形时,心里便产生了想以死殉情的念头。
不过,小春后来答应了治兵卫妻子的请求,出于女人间
“情义”,决定断绝她与治兵卫的关系。治兵卫的妻子之所以恳求小春“斩断情思”,是因为她感到如果治兵卫仍旧与小春保持关系,那么他就会选择死亡的道路。可以认为,此时治兵卫的妻子恳求小春还出于她对治兵卫的爱和治兵卫死后纸铺买卖便无法维持下去这种经济上的考虑。从这一点看,治兵卫妻子的心情要比妓女小春的心情更复杂。而太兵卫则趁
治兵卫被小春假意嫌恶他的计策所骗,恶语伤害小春退居店中不出之际,打算赎出小春。
当治兵卫和他的妻子得知太兵卫的这一企图后,二人断定,如果太兵卫的赎身计划得以实现,小春必会自杀无疑。
治兵卫的妻子重视她与小春之间的这种女人“情义”,并认为除了让治兵卫亲手赎出小春以外,再无他法可救小春和回报曾答应自己请求的小春的好心,于是,她尽全力筹措资金和准备所需的抵换物以赎出小春,而且她甚至还做好了把妻子的位置让给小春的思想准备。
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小春和治兵卫妻子之间这种被称为女人“情义”的背后,一定潜藏着某种嫉妒心理,这种矛盾心理的存在是客观的。但是,尽管这种心理有分析和研究的价值,而限于篇幅,这里只好舍弃不谈了。
正当治兵卫为赎出小春而整装待发,准备前往新地(新
.开辟居住区的花街柳巷)的时候,他的姑丈来访了。姑丈此次来访是由于听到最近街面上流传有关太兵卫打算赎出小春的风言风语,而误认为是治兵卫要为小春赎身,于是,硬将治兵卫的妻子领回自己家了。这样,治兵卫所去之处只有小春那里,对于这一点,小春心里十分清楚。又由于太兵卫也想要赎出小春,所以,小春和已失去家庭的治兵卫只好走上
“但愿同日死”的殉情之路。
与西鹤一样,近松在分析“殉情”的根本原因时说,“殉情就象剥开可爱的贝壳,里面没有丰腴的蚬肉”一样,似乎嘲笑了死者的愚蠢行径。不过,尽管如此,这部作品还是以华丽文字描写了治兵卫和小春私奔、情死的场面。从这一点
看,近松对当时流行的情死事件的赞美之意,无疑超过了他对此事的同情心。
大阪的情死事件以《情死夫网岛》的上演为界,逐渐得到了平息。但是,情死事件又在江户流行起来。1722年(享保七年)吉宗将军颁布了“禁止殉情”的法令,想以此来遇止情死事件的发生。从当时人们对“殉情”一词的不满,可以看出该法令的意识形态特征。“心中”(殉情在日语中读做
“心中”——译者注)一词,是将“忠字”上下分开而组成的,所以,用“心中”来表示“殉情”是不足为怪的。“禁止殉情”的法令还规定今后一律不许用“心中”一词来表示殉情,而要把殉情称为“相对死”(即两个人同时自杀)。这种歪曲事实的行为,证明当时日本政府对情死之风的流行而深感惶恐或不实。
同时,“禁止殉情”的法令还规定禁止发行、出售、上演与情死之事有关的新闻报道、小说、戏曲、绘画等宣传品,取缔对情死者遗体告别或吊唁活动,对情死未遂者处以死罪。(见三田村鸢鱼《近松的情死作品与自由恋爱的复活》)从上述可以看出,“情死”之风对被视为“明贤君主”的吉宗震动很大。如果说性自由真象人们所说的那样——“使’人堕落的根源是妓女行业的存在”,那么,情死只能是封建婚姻制度的附属品。然而,殉情的男女结合却超越了家与家的结合,或对经济利害的考虑,而且还包含着破坏的因素。情死者由于是为了寻死,所以,不能不说情死对社会有实际性的损害。
不过,情死所包含的对自由恋爱的追求,却明显是对封
建婚姻理念的反抗。情死虽然以性爱为出发点,但是从其以死来保全人格的最终目的来看,情死促进了人对性爱做出根本的反省。情死主要是为了冲破以往的繁衍子孙为目的婚姻观念的束缚。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肉感美还意味着对儒教那种伦理观念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