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还是恋网
1998年好莱坞的卖座影片《网络情缘》使网恋一下子风靡世界。网络时代为人们开拓了更自由的两性交往空间和更多样的交往方式,并且滤掉了金钱、容貌、身份等外在条件的影响。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无奈,有些人便把对理想爱情的追寻延伸到网络世界,或借这虚拟空间宣泄被压抑的性爱情欲,或借以弥补冷漠的夫妻关系。但网恋也日益暴露出诸多的缺憾,网络导致家庭破裂的案例屡见不鲜。
“第三者”上互联网
世纪之交,上海法院受理了首起因网恋而引发的离婚案。27岁的某先生与26岁的某女士原是一对恩爱夫妻,但自妻子迷上互联网,并在聊天室里认识了北京男网友S后,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境地,每天都要与S在网上“约会”,天天不过午夜不关机,并泡怨与自己丈夫无共同语言。不久,该女土突然不辞而别,音讯全无。这位先生向妻子的女友打听,方知S已在北京为其妻购得住房,两人由虚拟步入真实的生活。该先生在家苦守爱妻回心转意,但毫无结果,他又不知道第三者是谁,只好诉诸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
四川成都也有一一对夫妻,妻子在网上和“孤独客”相识,两人相见恨晚,很快成为网上情人,以后“孤独客”
通过电子邮箱向她求婚,两人在网上进行了“结婚登记”,从此以夫妻互称。现实生活中的丈夫发现妻子在网上还有
“老公”,只得与之离婚。
美国的“网上通奸案”更为轰动。该案是一妻子控告丈夫和另一男子通奸,并申请离婚,物证是妻子无意中开启丈夫的电脑时所得。这种网络外遇,是当今的“中年危机”,它除上网时间增加外,没有任何征兆,不到事态严重,家中的原配根本无法知道自己的婚姻已被“虚拟第三者”介人。
中学生是“主力军”
网上聊天室里的“主力军”往往是一群中学生,他们对无限拓展的网络世界天然就有一种亲和力,因而借助网络空间来驰骋自己的爱情幻想,倾诉自己的烦恼或困惑。他们还起了浪漫时缪且颇具诱惑力的名字,如“我是美女”、“红颜知己”、“恋恋风尘”和“孤枕难眠”等。不少年轻的女网民常被比自己小四五岁的男生列为“好友”。这些男生认为较自己年长的女性,有耐性、较成熟,又不会有代沟,容易使人产生倾诉欲。他们聊天的主要内容就是和网上“恋人”谈情说爱,当相互熟悉时,关系便从网上搬到网下,仿效港台影视中的“姐弟恋”,进入实质性阶段。
网络游戏中最危险的是,这群少男少女不但面临的是铺天盖地的色情网站,还有成年人的性暴力威胁。据美国互联网专家对l万多名12~18岁少女上网行为的调查、有60%的人承认在网络上从事过某种虚拟的性活动,并且她们普遍对网络犯罪缺乏警惕。美国联邦调查局曾查出3000多起成人通过互联网残害青少年事件,其中绝大部分是成年男子试图侵犯16岁以下的少女。加利福尼亚洲13岁的少女K在网上聊天室认识了自称23岁的M,6个月后,他们在旅馆见面,结果她看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是一个委琐的老色鬼。警察抓住他后,方知他真名叫F,现年41岁。这种老色鬼往往是恋童癖,他们以交友为名,在网上很亵青少年,实施性骚扰、性侵害、性强暴和性诱拐。我国也有此类案例,有个高中女生陷进了网恋,成绩立即从全年级前三名倒退到班里后十名,后来方知与她网恋的男性年龄比她爸还大,且有家室,美梦被打碎后,整天神志彷徨,以致被车撞死。
虚拟世界不可信
网络初衷是为了文明进步,但免不了有熬魅熟想。比尔·盖茨预测,将来只要穿上由几十万个传感器做成的衣服,通过互联网完成性爱并非难事。他断言随着技术的进步,现实世界里的种种都可以在虚拟世界里重复。花花公子集团还在研究一套虚拟实境性爱系统,包括眼睛、手套、一些感应器和震动装置。难怪一些网民高呼:“虚拟比现实更真实!”他们说:“虚拟性爱就是一种温情的挑逗,可以获得甜蜜的美感。”
网上曾有这样一首诗:“因为不能相见,看不到彼此的容颜,所以心才能超越凡俗的障碍,紫紧假贴在一起。因为相隔天南地北,伸出的手不能相牵,所以那长长的一声叹息,才会久久徘徊。因为网络浩森无边,使遥远的我们相距咫尺,所以伤痛的泪水,才有可能同时模糊两个人的视线。爱如流星般炽热,光艳却只是一瞬间,因为是多角色扮演,誓言可以删副改改反复排练。”
网络真是纯粹的人与人心灵的交流吗?网络爱情的可靠性到底有多少呢?有人认为,人类的爱情原本是绵绵不绝的,可是如今古典意义上的爱情正在渐渐地消失。那历来被人们视为神圣之物的爱情,如今已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差不多快要变成电脑里的一个程序了!有位女网民认为网恋只是一个美丽误会,她只相信网恋的过程,却不相信其结果,因为网恋的虚幻成分太多了。她说,每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一群“领子”(包括金领、白领、蓝领,还有其他颜色的领)在显示屏后面躲躲闪闪,两眼放电,手指敲打着键盘,在网上塑造情绪,寻找感觉,谈情说爱,编织浪漫故事——网上奇缘,这究竟是网恋还是恋网?有位网民直截了当提出,网恋除了一些夸张的幽默与搞笑之外,别无内涵,只能是无聊与浪费生命。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一名医生彼得·戴维森说,女性这样做是认为互联网可以安全地满足她们的好奇心和抒发性爱的感受。在互联网的世界,她们可以匿名、无拘无束地寻找任何与性爱有关的东西。
有人提出网恋不会消失,但它终究只是网络上的恋爱。网上的爱情是没有道德、没有是非、没有名利、没有贵贱、没有妒忌,甚至没有隐私,恋的只是网络上的那个他或她,而那也许在现实中大相径庭。网上相识相爱并终成连理,有的结婚不到半年便闹上法院离婚,原因是彼此性格不合。总之,“网络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根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只不过双方通过电脑交流时充斥着“性”的语言,超过一般友谊范畴,与伦理道德相违背。
网上恶行戕害人类
至于中学生的网恋绝不可取,这不仅是因为中学生正处于求知阶段,主要精力应放在学习上,而且由于他们年龄小,辨别是非能力尚差,盲从心理较为普遍,再加上网上的不可预知因素较多,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对于尚未涉世的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来说,哪里知道这是一些荒唐的陷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所以,中学生的姐弟恋多为“网上姐弟情起,网下姐弟缘尽”,更有网恋“失恋”,而服毒身亡的。对于网吧的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值得注意的是,虚拟的网络空间完全由可能将那原本潜藏在意识深处的“恶”以及被掩盖的人格缺陷放大,并借助高科技手段,使其毒害的能量大大强化。有位心理学博士说,现实中,一个强奸犯在同一时间只能施暴于一个对象,但在网上,却可能同时踩躏无数受害者。这类行为不容于文明社会,更难以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逃避惩罚,就可能在网上一再演习,一再自我负强化,愈演愈烈,与现实社会更加隔离,难以救药。而且,恶癖成性,一旦现实生活中有可乘之机,网上性恶行立刻就会转化为现实罪恶,戏害人类。